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3月4日至5月3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巡视。6月17日,巡视组向东方电气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
关于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通报指出,巡视期间,巡视发现及移交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60件。截至8月上旬,已 办结105件,办结率达到65.6%。通过两个月核查,已完成阶段性处理95人,移交司法处理7人,其中:党纪处分18人,涉及撤销党内职务和开除党籍9 人;政纪处分7人,涉及降级和撤职6人;解除劳动合同7人;组织处理70人,涉及通报批评20人,降职1人,诫勉谈话32人。
关于对“以权寻租,收受巨额贿赂”问题的整改。通报称,巡视期间,首先对物资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张天德、张生平、李军、张猛4 名涉及相关问题的子企业领导人员被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并被地方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逮捕。同时,积极配合四川省纪委、地方检 察院查办张天德、张生平、李军3人违纪违法案件,会同地方检察院共同专案办理张猛涉嫌违法问题,先后为四川省纪委专案组、司法机关提供书证材料,包括相关 合同、涉案账本、相关凭证2168份;配合专案组取证、谈话笔录107人次。
关于对“峨半项目亏损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通报指出,集团公司成立“峨半项目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峨半组织开 展专项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6人,免职7人、降职2人,经济处罚4人,对7名涉嫌违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调 查追究责任。深入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工作,追回7名领导人员违规兼职领取的薪酬100.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