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首批100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张清曌(女)、付耀波因涉嫌 贪污名列其中。近日,本溪市委、市纪委对张清曌、付耀波案进行深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对该市人社局11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严肃追 责,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名情节严重者不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月至2014年9月,时任本溪市人社局下属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出纳员的张清曌伙同时任案件审理科原科长、负责农民工资保证金收缴审批的付耀波先后作案112次,涉嫌贪污2996万元、挪用公款90万元,并于2014年9月12日潜逃国外。
本溪市人社局财务和基金监督处原处长李树杰,未能正确履行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职责,对监察支队财务管理长期存在的极其混乱状态放任不管,对张 清曌、付耀波贪污行为和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负有重要监督责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市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兆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监察支队发生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也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人社局监察支队前后两任党总支书记、支队长房启源、刘茂生,疏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张清曌、付耀波长达6年多的贪污行为和公共财产遭受 特别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房启源、刘茂生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市人社局纪检组长王殿举,未能在市人社局建立健全对违纪现象的发现、揭露、查处机制,对张清曌、付耀波腐败案件的发生和有关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监督不力责任。王殿举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纪检组组长岗位。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傲松在分管财务和基金监督处等工作期间,对监察支队财务管理长期存在的极其混乱状态、对财务和基金监督处原处长李树杰失职渎职行为及张清曌、付耀波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巨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