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刘超当选绵阳市长 曾在公安部任职

   2015-07-16 中新网83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绵阳7月16日综合报道(尹彦宏) 据四川在线消息,7月16日上午,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国经济网绵阳7月16日综合报道(尹彦宏) 据四川在线消息,7月16日上午,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刘超同志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超出生于1971年11月,曾在中办、国办、公安部任职,2009年以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身份到 成都市挂职,历任成都市委常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委常委、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今年3月,出任绵阳市委副书记、 代市长(相关报道),使得全国“70后”地市党政一把手再增一人。

刘超简历

刘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阜新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 />
刘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阜新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

1989.09-1993.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7-1994.07公安部干部、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实习锻炼;

1994.07-2000.06公安部户政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0.06-2000.10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其间:2000.01-2000.10借调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四处工作);

2000.10-2001.02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三局四处副处级干部;

2001.02-2002.12国务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其间:1998.09-2001.07在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12-2005.12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2005.12-2007.08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7.08-2009.07中央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其间:2006.09-2009.06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07-2009.07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

2009.07-2011.09成都市委常委(挂职);

2011.09-2012.03成都市委常委;

2012.03-2012.11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11 成都市委常委、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

2013.03 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5.03 绵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5.07 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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