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部署重点查办小官贪腐等5类问题

   2015-07-04 13
核心提示:省纪委日前正式下发《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部门加大查办力度,加强

省纪委日前正式下发《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部门加大查办力度,加强基层纪律审查工作,部署重点查办“小官贪腐”等五类问题的具体行动。

问题易发多发重点村要认真查处

根据《意见》,此次部署的执纪重点是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主要推动查办五类问题:1、生冷硬推、吃拿卡 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2、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钱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问题;3、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4、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 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5、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 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各县级纪委要在今年7月20日前,严查农村(社区)“四风”和腐败问题,摸清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源资产多,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扶贫 救济投入资金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多的“三多”农村(社区)问题底数,明确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村,认真组织查处。

县级纪委干部下派乡镇查案

省纪委要求,要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机构对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予以处理,并报上级纪委备案。县级纪委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理监管。

为增强乡镇纪检干部查案工作能力,将推行县乡两级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县级纪委每年下派本机关干部到乡镇纪委从事查案工作,人数为每个协作区1人,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每个纪检协作区每年选派1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级纪委跟案学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观察

我省上半年公开通报纪律案件中哪些领域“小官”最易被通报?

今年以来,省纪委公开通报各地纪律案件75起,其中约七成案件涉及科级及科级以下的“小官”。

村干部贪腐多与侵占集体财物有关

公开通报案件查处的职务类型中,村干部较多,其出事多与侵占集体财物有关:如户县庞光镇新寨村村委会主任钱新民,窃取和侵吞集体财物,被移送司法。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办事处枣园苏村村委会原主任苏昆锁,挪用村集体公款,涉嫌贪污,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有的村干部用集体的钱做私人的生意。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杨陵区大寨镇官村原党支部书记魏天恩,擅自将村集体收入挪用于个人经营的合作社,被开除党籍,其村两委会班子3名成员因为工作失职和对集体资金监管不力,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还有一些村干部,克扣本应发放给群众的财政补助:如户县苍游镇文义村党支部书记张友正,在任期间,克扣本村群众危房补助款、在群众申报危房补助款中索贿。

土地征收流转已成贪腐高发领域

公开通报的“小官贪腐”案件中,土地征收流转领域问题高发:

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杨陵区曹新庄村原副主任殷西宁,贪污征地补偿款用于其家庭开支,被开除党籍,并受到司法判决。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水寨村原主任杨东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开除党籍,后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在东滩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确定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等环节,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且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等工程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任内发生贪腐问题,即使调任或升职,也被追查出。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办主任科员杨前就在担任土地储备中心城改办负责人期间,索取、收受他人钱物,因受贿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

个别基层部门干部借审批权限贪腐

个别基层业务部门干部,其工作职责具有一定审批权限,利用职务之便贪腐:如户县自来水管理处原主任燕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双开。

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房樑,多次受贿,被双开移送司法。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王建升,收受贿赂30万元,被双开,并被以受贿罪判刑8年。

专家

小官贪腐不及时查或养成大贪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发生在身边的‘四风’问题或腐败问题,就像眼睛里进了沙子,刺痛感更直接,丝毫容不得。”陕西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昨晚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郭兴全认为,“小官”没有准确的定义,主要是指一些看起来职务级别不高,但掌握一些权力的干部。比如村干部,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员,但是他们掌握的权力不小。

“小官离群众近,贪腐起来群众感受更直接。”郭兴全说,因此必须完善针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省纪委此次部署严查群众身边“小官贪腐”问题,不仅有助于回应群众诉求,也有助于及时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因为“小官贪腐如果不及时查处,容易养成大贪。”

华商报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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