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中小学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将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教育部昨日公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 行办法》,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中小学将为学生安排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纳入学籍档案管理。
体育器材设施需定期检查维护
《办法》要求,学校选购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予以选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学校应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
<跨地区比赛要告知家长并获书面反馈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如果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根据规定,学校将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
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事故信息需及时告知家长
如果出现体育安全事故,学校应如何处置?《办法》明确,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同时,将根据事故情形的严重程度,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不得因规避风险而减少体育运动
近年来,学生因体育运动而受伤的事件屡见不鲜。“体育运动安全一直困扰学校体育正常开展。”教育部文体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和学校特别是中小学,为避免发生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往往采取减少或取消体育活动、降低体育项目难度等,来维护学生安全。
此次《办法》明确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上述负责人认为,办法明确了学校体育运动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责任,“为学校和体育工作者‘松绑’”。让学校将能放开手脚,按要求开展体育活动。
办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适应范围为中小学校,高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