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与龙岗、宝安、大鹏、坪山、龙华、光明实际被一道铁丝网分开,分为关内外,俗称为“二线关”,广东省边防总队 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则在关口处设立多个分站、以及耕作检查口。从1985年开始,特检站要对进入关内外车辆人员予以检查,人员进出需要持有边防证。资料 显示从2005年开始,边防证消失,但特检站仍存,边防武警也时常在关口进行临时检查。
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1年7月某日晚,被告人陈建群(时任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代理政治委员)、被告人张靖野(时任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 站新城分站综合办公室助理员)、被告人林振乾以及犯罪嫌疑人陈跃、郑思哲(另案处理)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
次日凌晨2时许,毒贩林凯永(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拦停,被告人林振乾、陈跃、郑思哲等人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余万元。
林振乾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干部张靖野报告,张靖野查看后,再向值班领导陈建群汇报。在检查过程中,林凯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一百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
特检站站长指示多要点钱
张靖野将毒贩林凯永的意思向陈建群报告后,陈建群又报告给上级领导:犯罪嫌疑人林坤松(时任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站长)。林坤松指示陈建群,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司机林声锐(另案处理)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陈建群按照林坤松的指示,最终与林凯永谈妥交500万元人民币后可以放行。
几人如此按比例分赃——
林坤松(站长)、陈建群(政委)分得人民币160万元
张靖野(办公室助理员)分得人民币80万元
林振乾、陈跃、郑思哲各分得人民币30万元
司机林声锐分得人民币10万元
此后,张靖野通知林振乾、陈跃、郑思哲等人搬走500万元人民币现金,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毒贩林凯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2000余万元毒资未能追缴。
2014年8月5日,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专案组将被告人陈建群带走调查。2014年8月10日,被告人张靖野、林振乾也分别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