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辩称1530万元不属受贿

   2015-05-26 17
核心提示:庭审宋建国被指控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等人办理京A车牌,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390余万元

庭审

宋建国被指控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等人办理“京A”车牌,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390余万元。

庭审中,宋建国对起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均不持异议,多次表示认罪、悔罪。最后陈述环节只说了一句话:“我认罪、悔罪,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谢谢审判长。”

悔罪

被调查期间,宋建国写下了一封“悔罪书”说道,“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我也曾努力欲废除人为审批。由 于某些原因没能实现,而且竟出在自己身上,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要出问题,出大问题。”在这封悔罪书中,有三处主要的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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