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头一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改革方案的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宁卡进行逐一解答。
焦点1 节约成本
问:实现节约是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请问在节约支出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怎样确保实现?
答:我们根据中央要求,在省的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省、市、县各级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全省整体节支率原则上要达到7%,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整体节支率7%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改革实施方案。对达不到节支率目标的地区,我们在审核其方案时会进行把关,适当降低该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焦点2 保障范围
问: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如何划定?
答:公务交通补贴保障的区域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要求与补贴标准相匹配。原则上如果公务出行保障范围过小,就需要适当调低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目前,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包括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等划定区域,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
焦点3 补贴标准
问:改革后,在规定区域内的公务交通补贴如何确定?全省是不是按照同一标准执行?
答:全省各档次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分别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上限为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上限为每人每月650元。
在上述档次上限范围内,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同一地市必须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也不得超过20%。
焦点4 取消的车
问:取消公务车辆的处置也是这次社会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请问具体有哪些安排?
答:在取消公务车辆的处置问题上,将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决不搞“暗箱操作”,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的现象出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焦点5 公务员收入
问:先行改革地区要按照规定重新进行规范,势必造成部分公务员收入下降,您如何看待补贴标准降低的问题?
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补贴是一项重要任务,由此带来先行改革地区公务员总体收入下降是不可避免的,广大公务员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相信,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实施以及公务员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务员收入水平偏低的问题将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