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另外,导游、教师、新闻媒体人士、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也要建立诚信档案。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涉及的诚信体系建设包括政务、商务、社会以及司法等领域,其中,政务诚信建设放在首位进行阐述。《通知》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地方立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另外,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对于公务员群体,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重要民生领域,也要建立诚信监督体系。
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中,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必不可少,《通知》要求,要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为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政策。对于失信行为,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要发布实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行为。同时,发布实施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推进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今年,要率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和落实。
重点关注
1 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哪些信息?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
2 除公务员外,哪些群体也需建立诚信档案?
对全市公安、司法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建立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
记者发现,企业法定代表人、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互联网从业人员、导游等群体被“特殊关注”,建立诚信档案,要求在资格资质评定、岗位聘任聘用等工作环节使用信用信息或信用产品。
专家观点
公务员失信对社会危害重大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桂莉认为,公务员群体作为管理群体,对公众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从干群关系角度讲,有上行下效的影响。
另外,作为管理群体如果发生违法犯罪或者不诚信行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重大、负面影响也最大。因此,应该作为单独的群体进行约束,这也是对当前反腐工作的有力支持。
刘桂莉还提到,目前的诚信体系建设涉及范围相对宽泛,未来还应该细化诚信监督的标准,比如交通违规记录、公交车逃票记录、逃税记录等方面都应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