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检警联动”,继续把公安权力及监督渠道暴露在阳光之下,一旦公安权力运行实现了标准化、透明化,其“任性”的一面也就被压缩到最小空间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詹奕嘉
在“扫黄”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庇护毒贩、与司机在驾考中权钱交易……近年来,广东东莞、汕尾、佛山、湛江等多地市接连发生涉警职务犯罪窝案,交警、治安、禁毒等领域部分公安干警沦为犯罪“保护伞”,如何加强公安权力监管成为热门话题。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广东中山调研发现,该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对机动车检测、驾照考试、查办“黄赌毒”等民警违纪违法重点领域进行“查缺补漏”,涉警职务犯罪数量大幅下降。
多位受访检察官和专家建议,应借助当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契机,从加大权力脱钩、执法透明、监管下沉等方面强化涉警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打造更完善的公安权力运行监控网。
警惕涉警腐败风险点
近年来,广东广州、东莞、湛江、汕尾等地相继发生涉警职务犯罪窝案,部分公安干警涉嫌为谋取经济利益而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在黄赌毒、机动车检测、驾照考试等领域充当“保护伞”被立案侦查,引发舆论关注。
自2014年年初汕尾制毒和东莞涉黄问题相继曝光后,一批公安干警遭到问责和查处。东莞36名公安干警因涉嫌失职、渎职问题被问责,其中1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职务被免。汕尾则有数十名民警受到纪检部门调查和检察机关侦查,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宇铿因涉嫌将重要毒贩取保候审、收受巨额贿赂被广东省检察院立案侦查。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几年,部分地市出现看守所干警滥用职权,呈报违背事实、伪造的虚假材料,帮助犯罪分子非法获得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机会。例如,至今仍潜逃海外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就因为“假立功减刑”而提前出狱。
一些地区涉警职务犯罪甚至造成某一系统“全军覆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舆论影响。湛江车管所腐败窝案中,全所42名考官全部涉案,合计上缴“红包”多达2100多万元;广州交警腐败窝案,一位老板买通上至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下至车管所普通民警等一干人,导致机动车检测“走过场”,近10万辆次违规车辆通过年审顺利上路。
多位受访公安、检察人士认为,警察业务行为具有一定强制性、保密性和隐蔽性,容易发生腐败且监督难度大,近期不少涉警职务犯罪更趋隐蔽化、智能化,给公安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带来更多挑战。
“涉案公安干警本身绝大多数为高学历,熟悉法律和操作规程,知道如何规避法律钻空子,实施犯罪前大都做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作案时力求不留蛛丝马迹,得手后千方百计毁灭罪证,案发后利用各种关系串供作伪证,托人说通关系说情等反侦查活动。”中山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田洪告诉记者,涉警职务犯罪出现智能化、日趋隐蔽的态势,有的涉案人采取收介绍费、过节红包、感谢费,买房送家装等方式掩盖权钱交易,案件查处难度较大。
“公安队伍的廉政制度和各项纪律很多,但为什么在有些地方、有些领域收效不大?通过定罪定量分析,我们发现主要是因为这些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实际中的操作性和针对性都不够,形成‘牛栏关猫’现象。”中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说。
查缺补漏打造涉警监管网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中山采访时了解到,为扎牢涉警制度篱笆、防止公安权力滥用,该市公安机关“敞开大门”与检察机关合作,从交警、治安、监管、消防等不同警种入手,分析各自权力犯罪、运行机制,找出腐败利益产生环节和利益链条,继而针对违法违纪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薄弱环节加大预防和法律监督力度,共同打造涉警权力监管网。
“面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可能有的公安干警会嘀咕‘检察院为何把手伸得这样长’、‘公安局自己的事凭什么要被干预’等,也可能出现向检方移送线索、配合查案、落实监督建议不积极的情况。”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培安说:“但我们认为,检察和公安内外联动的监督机制倒逼我们要内强素质,我们必须端正执法理念,保证自己不出事是提高公安执法效率的基础,没有平安警队,哪来平安社会?”
“经侦案件立案、撤案、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随意性大,轻伤害类案件有的以罚代刑,查禁黄赌毒活动中容易出现失职渎职,机动车检测、驾驶员考试等环节存在监管薄弱等风险点。”田洪告诉本刊记者,根据上述腐败风险点,中山检察机关致力于把禁毒、治安、交通、刑警等警种纳入职务犯罪惩防工作范畴,协助公安机关建立更科学、规范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在检察院建议下,中山市公安局主动采取科技防腐、异地用警、责任倒查等方式降低涉警职务犯罪风险。中山市车管所的实况监控显示,车辆检测站工作人员将车辆、驾驶员信息拍摄并上传到远程网上审验系统,这些被随机分配到不同值班民警岗位处理,每天还抽检20%的检测数据。中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朱莉说,这一系统和随机抽检减少“人为因素”,降低了交警充当“保护伞”放行违规车辆的风险。
谭培安告诉本刊记者,为避免犯罪分子拉拢腐蚀基层执法民警,凡投诉举报“黄赌毒”的线索均组织市局督察支队、治安支队或异地分局警力进行查处,防止辖区民警有人通风报信或查处不力。“而且无论派出所、支队还是分局,如果出现大的徇私枉法,主要领导都要被追责,从责任民警开始到辖区派出所再到公安分局领导,一级一级往上倒查。”
中山市检察院每月还对公安工作重点环节进行案件评查,对案件定性、违法犯罪事实、证据、法定程序等方面全面审核。2014年上半年,中山共有5名公安分局局长因所辖区域发生“黄赌毒”案件被诫勉谈话,并受到严厉批评。
在查处黄赌毒、车管所管理、监所管理等民警违纪违法重点环节得到“查缺补漏”之后,中山涉警职务犯罪数量大幅下降。叶祥考说,2009年至2012年中山检察机关查处公安民警职务犯罪9件9人,2013年加强“检警联动”之后仅查处1件1人,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大要案。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李绥州认为,通过加强检察监督、分解关键权力,中山针对公安系统权力运行过程中腐败高发的领域、环节强化了体制内外监督,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推进规范用权公开督权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近期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多位受访检察官和专家建议,惩防涉警职务犯罪应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框架下,继续转变治理观念、优化监督结构、转变监督机制,实现警察权力运行的标准化、打击职务犯罪的常态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化。
业内人士认为,公安系统部分领域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非法利益链和潜规则,必须完善现行体制中的警察权力配置,对部分警察权予以合理分解和脱钩,如探索交警系统与机动车检验机构、驾校等经济实体脱钩,从源头上防止滋生腐败。
“科技反腐很重要,但科技手段也不是没有漏洞,佛山部分交警就是利用修改电脑软件,让本来检测不合格的车生成合格的监测报告,科技手段用不好反而成了违法行为的遮羞布。”中山一位资深检察官说。
李绥州告诉本刊记者,要继续把公安权力及监督渠道暴露在阳光之下,“一旦公安权力运行实现了标准化、透明化,其‘任性’的一面也就被压缩到最小空间,要杜绝导致执法违规和随意性的暗箱操作,必须将民警执法的每一部门、岗位、环节、责任等都具体清晰地公开,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公安民警失职渎职、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现象,最大限度地杜绝权力的滥用和谋私。”
近日,中山检察院与中山公安局共同签署并印发《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意见》。田洪说,未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进一步下沉到公安基层所队,将涉警职务犯罪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涉警职务犯罪中,基层民警数量较多,他们职务不高,但具有执法实权,很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象。”
受访专家建议,应发挥检察院驻镇街检察室贴近基层的地缘优势,以定期走访座谈、进行专项巡查、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以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强制措施等监督重点,及时纠正规范派出所执法办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