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童掉入水库冰窟 2名同伴因害怕隐瞒未说

   2015-04-10 93
核心提示:(记者 薛望)儿子龙龙(化名)被同学叫出去玩后再也没有回家,家长寻找两个多月后得知,儿子当时与两名同学去水库游玩时,不慎

(记者 薛望)儿子龙龙(化名)被同学叫出去玩后再也没有回家,家长寻找两个多月后得知,儿子当时与两名同学去水库游玩时,不慎跌入冰窟里不见踪影,而其后,两个同伴均称未见龙龙。

孩子和同学出去玩再没回来

“找了两三个月,才知道娃掉到水库淹死了。”提起几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旬邑县太村镇杨家村的杨师傅眼泪忍不住落下。他回忆,去年12月20日上午9时 许,周末在家的13岁儿子龙龙吃过早饭后,被同村一个男孩阳阳(化名)叫到家里去玩耍。当日上午11时许,他妻子肖女士去叫孩子吃饭,看到儿子和邻村的刚 刚(化名)都在阳阳家门口一起玩。娃说他肚子饱着呢!再玩一会。

然而,下午2时许,肖女士见儿子还未回家吃饭,再次来到阳阳家,门口没有一个人,大门也锁着。

没有见到儿子的肖女士,着急地在村里、网吧寻找未果。第二天一早,意识到不对的肖女士立即到刚刚家询问。

肖女士称,当时刚刚正在睡觉,其母亲告知她,20日中午1时许,孩子们已经分开,龙龙去了哪里,刚刚并不知晓。说话时,肖女士发现刚刚的衣服湿透,脱放在凳子上。“娃她妈说湿衣服是刚刚和阳阳在水塔旁玩水弄湿的。”

“阳阳也始终说没有见我娃。”杨师傅夫妇随后开始在附近乡镇寻找,并于去年12月27日向旬邑县公安局报案。

同学“害怕,不敢说”

就在杨师傅焦急寻找儿子时,他意外得到了一个消息,“阳阳他妈给一个村民说,龙龙在商店买了4包方便面顺着211国道走了。”杨师傅听到此话后,印了上百份寻人启事,雇了七八个人先后在旬邑县城、咸阳、西安等地张贴寻找,“找了两个月,花了三四万元都没有找到。”

杨师傅说,直到今年3月9日,民警破案后告知他去年12月20日,他的儿子及阳阳、刚刚一同前往村附近的散集水库,在坝上200米外滑冰时,阳阳、龙龙不慎落水,刚刚用绳子将阳阳拉上来后,并没有救龙龙。

杨师傅认为,当时出事后,两个孩子回来能及时告诉给大人,他儿子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

“一开始就不知道,如果知道怎么可能不说。”对于此事,阳阳的母亲不愿多说。为什么出事后隐瞒没有告诉家长,阳阳只是简单地说了句:“害怕,不敢说。”就被她母亲拉走了。

刚刚的父亲第先生称,去年12月20日晚上,孩子回来后下半身衣服湿透,询问得知,阳阳和刚刚在水边玩耍打闹将衣服淋湿,他觉得并不是很严重,也就没多问。

杨师傅腿部残疾,妻子患有乳腺癌,儿子的意外更是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两同学的监护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旬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张宝锋介绍,去年12月27日,他们接到杨师傅报案后,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同时将龙龙失踪情况立为拐卖儿童案进行侦 查,但并未发现有效线索。今年3月9日,民警得到新的线索,在与11岁的刚刚及12岁的阳阳谈话时,两人承认在去年12月20日中午,龙龙叫他们去沟里逮 野鸡无果后,一同前往散集坝冰面捞鱼,走在前面的龙龙用脚将冰面踢破后,不慎掉入水中,紧随其后的阳阳在施救时,也被拽到水里。刚刚见状后,用绳子将阳阳 救起时,已经看不见龙龙。害怕被大人责骂,两人商量好后决定隐瞒龙龙落水的情况。

张宝锋称,随后,民警在两个孩子及监护人的带领下,前往水库进行现场指认,并组织打捞工作。由于龙龙落水是过失,其他两个孩子并无故意行为,隐瞒只能说有过错,并不负刑事责任。

陕西秦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表示,没有及时将同伴落水的消息告诉家长,给他人造成损害,存在一定过错,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应对死者家属在找孩子期间产生 的费用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于其他两个孩子没有故意侵权行为,对龙龙父母并不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面对孩子落水不幸死亡,隐瞒事实的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除了赔偿死者家属直接损失外,还可以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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