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各区县纪委均加大了对违规案件的查处,本月内已有4个区县通过北京市纪委,对辖区内干部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昨天,朝阳区、密云县纪委密集 通报了3批共5起违规案件,案件同时在北京市纪检监察网“曝光台”予以通报,其中朝阳区发改委一公职人员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被“双开”;密云一村支书 用公款4万元购买鹿肉送礼被处分。
朝阳区
醉驾出事故 科员被拘役
纪委通报,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物价检查所科员余合喜,因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于本月被查处。
据通报,2014年12月10日15时40分许,余合喜酒后驾驶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京P96Q39)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区广渠路双井家 乐福路口西侧,与他人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余合喜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余合喜自动投案。经检验,余合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77.7mg/100ml。余合喜已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今年1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朝刑初字第22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余合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月,朝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余合喜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开会打保龄 校长受处分
纪委昨天还表示,近日查处了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违规使用公款问题。
经查明,2012年底至2013年初,经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姜源同意,该校违规将45104元会议费结余款,以储值卡和押金条的形式作为预留款存放于密云瑞海姆度假村。
此外,在2012年底至2013年6月召开会议期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还违规提高会议费标准,且安排保龄球、景点活动等娱乐休闲项目。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源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在通报中表示,要严肃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四风”问题多发、查处不力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密云县
村支书4万元买鹿肉送礼
纪委昨日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这3起案件均为村干部违规行为,并且都同赠送节礼相关,涉及公款数额均达数万元,当事村干部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通报,密云县太师屯镇东庄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申格2013年动用村集体资金4万元用于春节走访,且以“七一”党员外出参观考察为名,花费5万余元组织公款旅游。
另两起案件分别发生在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和小水峪村。大辛庄村村党支部书记郑双林因公款4万元购买鹿肉送礼被查处;小水峪村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郑中伍则因公款1万余元购买栗子、核桃,3万元购买购物卡用于走访人员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