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上安装GPS本是为了车辆定位以及丢失后寻找,但广州有三名男子将自己的车出卖后,利用GPS定位功能又将车盗回。近日,高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三名男子10个月至1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春节前,谢明在百姓网上花了3万元购买了一台报废车,并安装了GPS。由于缺钱用,谢明将该车放到网上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2月中旬,严荣 (化名)与谢明取得联系,以29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此车。一周后,谢明又接到一个买主的电话,由于此前卖车的钱早就被谢明挥霍一空了,于是谢明计划利用 车上的G PS定位系统以及备用钥匙,将卖出去的车再偷回来,卖给新的买家。2月17日晚,谢明在网上通过GPS定位系统查到车辆正位于高明区杨和镇大楠村的中国电 信附近,于是与好友谢联、廖雄两人将该车盗走再次转卖。
(南都记者潘臣 通讯员 高明法院 刘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