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一家六口葬身火海 房东被诉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4-11-21 214
核心提示: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周琨 今年1月12日凌晨4时许,发生在白云区棠景街一栋出租屋的火灾,夺去了梅州人老何一家六口的性命。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周琨 今年1月12日凌晨4时许,发生在白云区棠景街一栋出租屋的火灾,夺去了梅州人老何一家六口的性命。白云区检察院昨日披露,涉案出租屋的房东,近期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检方称,涉事房东将白云区棠景街沙涌北村某出租屋租给受害人老何一家。房子在一楼,只有70多平方米,还被一分为二。一部分作为洗衣店,一部分作为老何家的早餐店。

房东曾给老何家派过过期的灭火器,此外每隔两个月去收一次租金,但从未督促过老何的档口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及安装消防设施。据悉,老何的档口曾因消防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

今年1月12日凌晨4时许,老何所在的出租屋发生火灾,起因不明,在无有效消防措施的情况下,老何一家6口(老何夫妻俩、3个女儿、1个儿子)因不幸吸入浓烟窒息身亡。

此前南都报道称,火灾当天凌晨老何疑正在炸油条等早点,火灾或因此而起。但由于当时老何的档口卷闸门锁死,窗户又安装了防盗网,增加了逃生难度。老何的二女儿本在广州某重点大学读书,系趁周末回家帮忙照顾生意,不幸遇难。

街坊称,老何来广州谋生已有10多年,家庭负担重,生意不好做,租金上涨,让老何不得不起早贪黑干活。

案发地沙涌北村,握手楼林立,巷子狭窄,消防车很难进去。而且附近的出租屋住改商现象严重,许多房屋变成了住宿、仓储、经营混合的用途。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牵连周边,扩大灾难。据悉火灾当天,老何家唯一幸存的,是他们家养的一只小猫。

检察机关认为,房东将不合格的房屋租赁给老何家经营使用,对酿成重大火灾事故负有责任,故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目前此案已进入庭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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