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捕滇池鱼,让他成为我省首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警方供图)
夜黑风高的晚上,3个黑影借着夜色的掩护,不停地往筏子上拉东西,波光粼粼的滇池倒映出他们狡黠的笑容。8月24日,正是滇池封湖禁渔期间,杨 某却驾驶机动筏子,趁着夜色在滇池捕鱼182公斤,但他们没能得意多久,就被昆明市滇管局渔政执法人员和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9月30 日,杨某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成为了云南省首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表示,近年来,尽管执法部门对滇池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着高压的态势,但非法捕鱼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有的还到了使用违禁渔具、电鱼和炸鱼等地步,这种行为会造成滇池水生资源严重枯竭。
今年8月24日凌晨,属于封湖禁渔期。昆明市滇管局渔政执法人员和水上治安分局民警使用快艇在滇池三合水域开展联合巡查。凌晨1点30分左右, 其中4艘快艇准备开始撤离,留下1艘快艇继续巡查时,渔政处龙王庙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艘隐藏在暗处的皮筏,行驶速度非常快,还有两名男子正在拖 网。
民警及滇管局的工作人员迅速拦截了机动皮筏,并在距其大约200米的水域,又发现另一艘机动皮筏上载有大量的渔获物,约182公斤。
鉴于捕鱼者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渔政部门于8月24日将相关工作移交公安机关查处。2014年9月19日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于9月24日被传唤到案,并于同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过警方调查,机动皮筏上的3名男子均为晋宁县三河村的村民,杨某承认,李某、杨某某二人受他指使及金钱诱惑,协助他偷捕滇池渔业资源的犯罪事实。9月30日,昆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
记者 何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