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财政部官网,中美两国已于本月26日就《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的实施达成一项初步协议。中国将把有关美国公民所有在 华账户信息提交给美国国税局,而美国则会将中国公民在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关于此项协议的具体细节,双方将在正式签署协议之前进一步磋商。据新华 社消息,去年7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双方已经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截止期2014年1月前就FATCA的实施达成政府间协议。只是后来,美国为了与更多 国家谈判做准备,宣布将FATCA法案的生效时间推迟至今年7月1日。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南都记者表示,美国所提的这一法案主要是为了打击离岸避税的行为。
之前,各国之间的银行账户税收信息交换通常是通过达成双边协定来进行,但一些“避税天堂”国家往往不愿意签署此类双边协定。为了讨回这笔税,美 国于2010年启动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该法案将要求他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美国居民在该国获得投资处置收入和来源于美国资产的利息、股息收入,包 括账户余额、利息、支付去向等银行账户信息。如果他国不遵从这一要求,那么该国的金融机构若打算提取源自美国的收入,将会被惩罚性扣缴30%的预提所得 税。
这项惩罚性举措的期限是今年7月1日。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4-6月间,共有包括印度、巴西、中国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在内的50个国家和地区同美国草签了该协议。此外,德国、英国、日本等36个国家在之前就已和美国就该法案签署了正式的政府间协议。
相较于以往通过双边协商签署协定的方式来进行税收情报合作,美国的FA T C A法案是“另一种模式”,因为美国是在用国内法以一种单边的方式来推进。
据新华社消息,去年7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双方已经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截止期2014年1月前就FA T CA的实施达成政府间协议。只是后来,美国为了与更多国家谈判做准备,宣布将FA T CA法案的生效时间从今年1月1日推迟至7月1日。
施正文认为,这将对国际协调机制产生影响。目前来看,这种非传统方式的效果可能会比传统方式好,但未来可能会产生什么问题,还有待继续观察。“中国应该积极应对,积极参与。”
虽然有“霸王条款”之嫌,但由于中国将与美国以双边互惠形式签署该法案,因此中国政府也可由此掌握中国居民海外账户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施正文向南都记者表示,现在中国有很多富人都把财产转移到了美国,而美国人却没有多少财产在中国。如果中国不签的话,就意味着资产流失。同时,信息共享对于中国的税收也有直接的利益,而且对推进中国的反腐也有间接帮助。
南都记者 吴斌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