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师脱衣体罚11岁女孩 赔4.6万与家属和解

   2014-06-20 20
核心提示:涉事教师马某在打电话。记者 赵永峰 摄因为未完成班主任布置的作业,文山州广南县一名11岁的女生遭到体罚,被脱光上衣趴在讲台前

涉事教师马某在打电话。记者 赵永峰 摄

因为未完成班主任布置的作业,文山州广南县一名11岁的女生遭到体罚,被脱光上衣趴在讲台前。事后,该班主任已被开除党籍并解聘(本报昨日曾做报道)。

昨日,被体罚女生王某的家属与涉事班主任马某在乡政府调解室达成和解,马某赔偿王某家属4.6万元。目前,王某仍在家中休养,家属表示,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决定是否转校。

分管旧莫中心学校德育工作的校党支书何永华介绍,马某于2012年被聘为特岗教师,任教期间认真负责,“老师都是想学生好,只是采取的教育方式和措施有些不当。”

家长:看孩子还愿不愿意回校

“孩子这两天心情都不太好。”昨日,女生王某的母亲陆金桂向记者介绍。

王某的家在旧莫乡4组某巷道内,离旧莫中心学校只有几百米远。中午时分,一个身穿粉红色休闲服的女孩从砖木房内走出,到隔壁的叔叔家吃中饭。陆金桂说,那就是遭到老师体罚的女儿。

王某个子偏瘦小,不愿多说话。 “过几天,看她还愿不愿意继续到学校读书。”陆金桂仍有些担忧。

据了解,王某的父亲因干农活受伤,大姐也因生病住院,平时只有母女2人在家。“从昨天晚上我们就在和老师谈赔偿问题,这几天没怎么吃饭也没休息好。” 陆金桂说。

纪委:老师与家长已达成和解

记者从旧莫中心学校校党支书何永华处了解到,学生王某遭体罚一事,是学校一名数学老师反映的情况。

“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还有交通费等,马老师给学生家属赔了4.6万元。”昨日,旧莫乡镇政府纪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前日夜间到昨日中午,双方在乡镇府调解室进行了12小时的协商。

中午时分,陆金桂和另几名家属都在调解室门外商议。而涉事班主任马某不时走出调解室接听电话,或蹲或站,表情严肃。下午时,旧莫乡纪委知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多方调解,同时考虑到马某已被开除党籍并解聘,学生家属已经签了谅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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