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熊掌11只,获利6万余元。去年10月,市南公安成功破获了一起贩卖野生动物肢体的案件,抓获年过七旬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同时牵出了李某、李某某、潘 某等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日前,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和李某某也分别获刑,而潘某还在另案处理中。
每斤加价200元出售
去年10月,市南警方通过掌握的线索,在位于延吉路的一处小区内先将李某捉获,随后又将陈某与李某某抓获。据警方介绍,从2012年6月起,陈 某多次向李某和李某某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肢体。警方在李某、李某某家中查获待售熊掌5只、穿山甲3只。从犯罪嫌疑人陈某处查获熊掌1只。
在审讯中陈某交代,他之前一直经营淡水鱼批发生意,有时一些商贩在进货时会问他有没有野生熊掌。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名贩卖野生动 物的东北男子,并以每斤700元的价格从其手上购得12只熊掌,共花了3万余元。随后,陈某开始了贩卖野生动物的生意。两年前,他开始给李某和李某某供 货,熊掌以每斤9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共卖出了11只。
买穿山甲用上暗语
而李某交代,他第一次买野生动物并不是在陈某处。早在2011年6月,他就在南京认识了卖穿山甲的潘某,并多次从她手上进货。每次李某需要穿山 甲时,他会给潘某发送短信,短信只有一个“球”。二人约定“球”代表穿山甲。潘某将包装好的穿山甲通过长途汽车运至青岛,货到青岛后,李某到长途汽车站找 长途车司机取货。验货称重后,再将重量通过短信发送给潘某,之后将货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潘某的银行账户上。从2011年6月份至今,李某共从潘某手中 购买了8只大约60斤的穿山甲,每斤300元左右。
李某将其中的6只穿山甲卖给了南山市场的两家摊位和崂山区的一家饭店,剩下的两只则一直放在家中。据李某交代,每次转售的时候,每斤加价50到 100元。卖给饭店时,他会将物品带到酒店附近路口,由酒店工作人员来接货,并当场付钱。后来,他听说陈某也在做这个生意,就开始到陈某家进货。
说法:
野生动物营养高?误区!
据青医附院营养专家韩磊介绍,从营养学的角度看,人体所需的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在野生动物体内并没有特别多的含量,也没有科学数据证明野生动物是高级滋补品,所谓野生动物有营养,主要是一种口口相传形成的误区。
另外,野生动物在口感上也不一定如想像中那么美味。比如,野猪的肌肉纤维明显比家猪粗,而且不易消化;而狍子、竹鼠、鳄鱼肉等,在烹饪中一般都要添加很多作料,才能去除腥臊味。
(记者 樊蓉 通讯员 庞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