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4日电(记者 白琥 阚枫)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24日联合出台意见,要求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明确了需要依法惩处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意见要求,对于故意扩大事态、教 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将从严惩处。
今年以来,黑龙江、广东、北京等地连续出现暴力杀医伤医事件,广东潮州更是出现了患者家属押医生“游街”事件。医患冲突频发再度让舆论聚焦惩处涉医违法犯罪问题。今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近年来在全国多地发生的杀医伤医事件,24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惩处 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针对社会关注的涉医违法犯罪的适应法律,今天出台的《意见》,明确了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惩处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意见》规定,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 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 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如今天公布的王英生故意杀人案、王运生故意杀人案、刘晓东 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都依法受到了法律严惩。
—依法惩处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 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 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惩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意见》规定,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惩处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意见》规定,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惩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意见》规定,有上述情形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惩处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意见》规定,有上述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