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等11部门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职业“医闹”及伤医行为将被严惩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从2013年12月起将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行动将就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
《方案》提出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
针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方案》提出,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方案》指出,今后将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 “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