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预算单位17项费用须刷公务卡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继日前本市启动对“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后,市财政部门再出重拳。昨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计划在明年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要求各区县必须于2014年年底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实施情况和现金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财政专家认为,加强公务卡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弥补现金管理的漏洞,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也是专项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
前11月全市发卡达3.7万张
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开展对“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为了配合这一行动,本市计划在明年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强化推行公务卡改革。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作为公务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使用公务卡,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再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
本市自2007年启动公务卡改革,对公务卡开设、使用、报销还款以及改革实施要求等进行了明确。2012年,《北京市市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出台,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17项支出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并规定强制结算目录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截至2012年年底,市本级全部预算单位及16个区县都启动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了公务卡改革市、区两级全覆盖的目标。
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公务卡发卡达3.7万张,比2012年全年发卡量增长270%,报销还款额13180万元,比2012全年报销额9369万元增长40.7%,其中市本级公务卡报销还款6600万元,增长358%。
多数区县公务卡改革不到位
早在2011年,财政部便下发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即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披露,虽然北京市于2012年年底出台了《北京市市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但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直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北京市各区县虽然全部开展了公务卡改革,但大部分区县未将改革推广至所有基层预算单位,部分区县还没有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针对市级各单位公务卡使用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修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公务卡操作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单位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强化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力度,要求凡纳入目录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促使预算单位提高公务卡刷卡率。
市财政局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区县必须于2014年年底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同时,建立公务卡督查考核制度,明确要求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本区县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此外,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各单位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监督检查工作,利用动态监控系统,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会议等支出行为,从而督促这些单位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新闻延伸
北京公务卡“金卡”额度5万元
北京公务卡一般分为“金卡”和“银卡”两种,信用额度分别为5万元和3万元。少数特殊情况可不纳入公务卡结算范畴:一是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二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的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三是按规定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四是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停车费;以及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为了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积极改善公务卡刷卡环境,将公务卡改革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刷卡不便、商户POS机违规设置等问题及时反馈央行营业管理部、银联公司,积极督促、配合银联公司布设和规范POS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