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认定“生洋娃、怀洋胎”副教授配偶不具备生二胎资格
广州12月13日电(记者周强)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蔡智奇,在美国大学从事研究工作期间,妻子“生洋娃”一胎,另“怀洋胎”六个月回国后生产。蔡智奇最近被举报到当地计生部门,面临被学校开除的尴尬。
2013年11月19日,在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执教4年的副教授蔡智奇收到华南理工大学的《关于给予蔡智奇开除处分的决定》:“蔡智奇作为学校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二孩,情节严重。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等,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蔡智奇开除处分。”
“非常震惊和无奈,我也据理力争过,但学校没采纳。”蔡智奇在致学生的公开信中表示,“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我在美国留学作博士后研究员,回国时取得了中国驻纽约领事馆的出国留学证明,并作为留学回国人员被广东省人事厅录用,理应符合生育规定中定义的“留学人员”,而我们夫妻双方也在国外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应适用该规定。”蔡智奇决定起诉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13日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表示,在来华南理工大学之前,蔡智奇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12月,其配偶在陪读期间生下第一胎。2009年9月,蔡智奇回国并正式到校工作。当时,其配偶已怀孕六个月,并于2010年1月产下第二胎。
“蔡智奇在联系、办理来校工作手续前后均未向学校主动报告其配偶怀孕及随后生育第二胎的情况。”据华南理工大学相关负责人透露,2012年11月,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居委会接到举报称,蔡智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了两个小孩。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学校计生办多次与蔡智奇沟通核实,“但他一直无法提供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计生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就此认定,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相关条文,虽然蔡智奇夫妇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但其配偶不能认定为留学人员(无证明材料),所以不满足该规定中“不予处理”的前提条件。其超计划生育二胎的情况属实,应按照计生政策进行处理。
“我们还多次发函咨询省、市计生部门,得到的答复均认为蔡智奇夫妇属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这名负责人说,基于以上事实,经学校讨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蔡智奇本人拒绝接受学校建议其调出或自动离职的意见,故学校给予蔡智奇开除处理。
与此同时,华南理工大学方面还表示,蔡智奇夫妇在美国生育的第一个小孩自2009年回中国内地至今,一直随父母在中国内地定居,且在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其第一个小孩应为中国国籍,应按中国公民管理,“并非之前媒体报道称是美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