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雾霾罚单”应该怎么开?

   2013-12-11 92
核心提示:《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

《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今日本报A6版)。

全国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来之最,近期的雾霾更是从北向南席卷大半个中国,对于雾霾的治理,升级提档,的确大有必要。不难设想,假如没有能够被严格执行的罚则,所谓雾霾治理的责任,其实无从谈起。

从这个意义上说,把雾霾治理的责任直接落实为经济层面的奖惩,甚至细化为“雾霾罚单”,相比此前在环保责任上玩“过家家”游戏,的确令人眼前一亮。在这方面,辽宁省首次对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看来,相关部门的环保罚则并非只是一纸空文,而是的的确确动了真格。

不难设想,既然“雾霾”不再只是中小学停个课便算完事儿,地方政府甚至要为此掏出真金白银,对于责任单位而言,这当然不能说是小打小闹的隔靴搔痒。相关责任单位自然没理由继续停留在只作口头承诺的层面上,即便不去奢望奖金,而只是为了不再被罚款,想必也会努力落实环境责任,以实现空气质量的达标。这样一来,相应的奖惩机制的确有望形成良性驱动。

不过,环保责任有了奖惩机制,起码聊胜于无,5420万的罚单,也不可谓不可观。但是,这样的罚单,最终究竟由谁来埋单?恐怕仍值得追问。事实上,尽管将地方政府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单位,应该说并无疑义,但是,由行政单位来缴纳罚款,看似罚单不菲,罚则严苛,但骨子里却未必罚对了对象。

可以设想,5420万的罚单,既然罚的只是城市,而非具体的责任人,这罚单恐怕是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而不会有人因此而自掏腰包。只不过,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既然并非盈利性机构,连地方政府官员的花销和人员工资,尚且来自财政拨款,用什么去缴纳“雾霾罚单”的罚款,自然是个无可回避的问题。假如所谓“雾霾罚单”,仅仅是受罚的地方政府从财政款项中列支,这边厢自己的经费来源于财政,那边厢又用财政经费去缴纳罚款,罚来罚去,玩的恐怕都是纳税人的钱,甚至根本就是“左口袋罚右口袋”。如此罚则,岂不更加无关痛痒,究竟能起到多少警示效用,自然更需被打上个问号。

一言蔽之,环保责任当然需要落实,落实当然不能没有罚则,但相关罚则的设计,还需让责任真正归位,而不是看似严苛,但实则仍然不过是“左口袋罚右口袋”的儿戏。相比5420万的罚单,如果“雾霾罚单”直接挂钩官员的工资和奖金,或是直接事关官员头顶的乌纱帽,显然要比高额罚单要立竿见影得多,“雾霾罚单”也才算真正罚到了位。(江苏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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