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区闲置物管用房成物管主管的家

   2013-09-01 25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物管用房是谁的业主:“说都没给我们业主说,就把这里私自改造成住宅,啥子意思嘛!地方是属于我们业主的!”物业公司:“房子产权按规定是归全体业主,但是使用支
核心提示

物管用房是谁的

业主:“说都没给我们业主说,就把这里私自改造成住宅,啥子意思嘛!地方是属于我们业主的!”

物业公司:“房子产权按规定是归全体业主,但是使用支配权归我们所有,我们只是在房子里面进行了简单隔断,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

小区的物管用房变三居室,供物管主管一家使用?昨日,武侯区上道西城小区内,物管用房的改造成为物管和业主矛盾的焦点。

业主郁闷

物管用房被改成三居室

上道西城的业主张女士最近心里“很不爽”,前段时间她和几个业主一起找业委会商量,想要把10栋2单元1楼闲置的物管用房改造成居民活动室,供小区业主使用。最近一段时间,物管房确实一直在施工,然而,改造初见雏形后,张女士傻眼了。原来,“活动室”变成了三居室,里面还新建了一个厕所。找物管和业委会一打听,这个三居室原来是准备供小区护卫队长一家使用。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上道西城小区时,张女士所言的三居室大门紧锁,透过玻璃墙可以看出,里面有一个小客厅,另隔出了3个房间,还有一个正在修建的厕所。小区其他业主也向记者抱怨对物管的不满:“说都没给我们业主说,就把这里私自改造成住宅,啥子意思嘛!地方是属于我们业主的!”

10栋楼栋长莫女士介绍,10栋一楼基本上都是物管用房,现在很多物管用房已经被改造成住的地方。“监控室里已经没有监控设备,现在里面有两张床,住的是物管的人,昨天中午我还看到里面有2个妇女在煮饭。”业主杨先生抱怨,B区没有监控设备,有人曾在楼下丢了电瓶车。记者看到,标有“监控室”字样的房间大门紧闭,“监控室”左边两个房间是玻璃墙,上面贴有报纸,通过没有贴报纸的地方,可以看到房间的摆设像是有人居住的模样。

物管回应

归物管支配 解决员工住宿

祥福物业公司负责上道西城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杨忠荣称,物管用房归物业公司支配,业主无权管理。“我们的管理用房,我们自己支配,你们业主再过问就太累了,跟你们没有关系。”杨忠荣说,改造物管用房是供员工使用,但使用人不是护卫队长,而是上道西城B区物管主管。“作为主管,他也是为小区服务,而且他的爱人还有多个家人都在小区工作,为小区服务。”

杨忠荣说,按照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应该有600多平方米,但现在他们只有400多平方米,少数业主还是不满意。“房子产权按规定是归全体业主,但是使用支配权归我们所有,我们只是在房子里面进行了简单隔断,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对于监控室改造成宿舍的问题,杨忠荣解释,B区监控设备已经转移到A区,但设备还在恢复中。

上道西城业委会主任吴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10栋2单元1楼确实有处物管用房被改造成了三居室,准备供B区物管主管、主管妻子和一个绿化工人居住。“物管用房本来就属于物管公司使用,业主可能是看到他们把这个房子搞得好,心里不平衡了。”被问及是否向物管主管收取租金时,吴静回答:“既然物管房属于物管公司,我们就不应该干涉。”

律师说法

物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 物管无权私自改造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杰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物管用房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物管不能擅自改变物管用房的用途。而且,物管用房必须用于物业管理,不能改造为私人住房。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处理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受理处理投诉。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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