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具有111年生产历史、承担着我国军工及航空航天80%以上特种合金国家级研发课题和所有生产流程都已达到世界特钢生产最高水平的大型国有企业,走到破产重整的地步,确实有点可惜,也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但是,市场经济就是这样,当企业的效率,包括生产效率、管理效率、运行效率、资金效率等达不到市场要求,跟不上发展脚步,就只有走破产之路了。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不等于淘汰,更不等于消亡。那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有一定市场前景、但因管理、资金、成本等方面原因陷入困境的企业,是可以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使其焕发新的生机的。我国引入破产重整制度,目的也在于此,且已取得一定成效。如同为国有企业的长航凤凰,就通过破产重整,清偿了重整中的全部债务,还由于股票公开竞价处置产生溢价,为公司依法获得了约7000万元资金用于补充现金流。
又如无锡尚德,也是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把企业保了下来,让债权人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保障。
对东北特钢来说,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是债务规模过大带来的财务成本过高,企业资金链断裂,就产品和市场而言,完全符合破产重整条件,也可以通过破产重整让企业获得生机。那么,无论对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对政府还是对社会、对企业还是对职工,都利远大于弊,没有理由走破产清算之路。
很显然,法院同意受理东北特钢的破产重整申请,只是企业走向新生的第一步。破产重整能否顺利推进,关键要看债权人、特别是金融债权人。因为,东北特钢的负债以为金融债务为主,只要金融债权人支持东北特钢的破产重整,重整成功的希望就很大。反之,就很难重整成功。那么,金融债权人能否站在全局和长远的角度考虑,值得关注。
眼下正是东北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东北能否融入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中的重要时刻,如果能够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让东北特钢走出困境、步入新生,对东北这个老工业基地来说,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对东北加快经济转型,是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不仅如此,对其他地方的经济转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需要司法机构和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的是,由于破产重整是一项事关多方利益的大事,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有序、规范,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债权人。这也是破产重整最基本的要求,是破产重整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而相关职能部门在东北特钢的破产重整问题上,也要减少干预,不要再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毕竟,东北特钢在过去的担保、资金借贷等方面还是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到了破产重整一切,决不能再有类似现象发生。
当然,东北特钢在推进破产重整过程中,如果能够与国企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在企业经营机制、用人机制、收入分配机制、用工制度等方面同步推进,对职工身份等同步改革,对经营者公开选聘,可能效果会更好,企业重生的机会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