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2012年被控合谋抬高电子书价格,最终被判赔偿4.5亿美元。苹果将开始向电子书用户支付4亿赔偿金。
国外媒体报道,原告方律师事务所Hagens Berman美国时间周一(6月20日)发表声明称,从周二起,苹果公司将以Store Credit(存入用户购买电子书的账户里)或支票形式,向其iBooks电子书用户支付4亿美元的赔偿金。
另外,在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21日间,消费者购买的来自Hachette Book Group、HarperCollins Publishers、Macmillan、企鹅集团和Simon & Schuster五大出版商的电子书,同样适用于该赔偿计划。
2010年,苹果进军电子书市场,并与多家出版商签署了定价协议,旨在抗衡竞争对手亚马逊。
2012年,美国 33 个州的消费者针对苹果公司以及全美五大电子书出版商提起的电子书侵犯反垄断法的诉讼。2012年美国司法部介入,起诉苹果和五大出版公司,指控对方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美国司法部指苹果和五大书商 Hachette Book Group、HarperCollins Publishers、Macmillan、Penguin Group 和 Simon & Schuster合谋操纵电子书价格,故意将原本只售 9.9 美元的电子书价格抬高至12.99美元,违反了反垄断法以及公平贸易原则。
苹果为此多次上诉,但最终未能胜诉。美国最高法院今年3月裁定,苹果必须要支付4.5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4亿美元将支付给电子书消费者,3000万美元为相关法律费用,而另外2000万美元归涉及此案的33个州。
根据和解协议,消费者将获得2倍的损失赔偿,相当于每本电子书(绝大部分)赔偿1.57美元,而部分最畅销电子书的赔偿费用是每本6.93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