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组合拳将严控煤电产能 设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2016-04-26 14
核心提示:国家能源局网站4月2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期集中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等四项文件,旨在严控

国家能源局网站4月2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期集中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等四项文件,旨在严控煤电行业产能,促进煤电有序发展。分析人士指出,未来火电建设步伐将放缓,火电行业有望走出低谷。

设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根据能源局网站信息,《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设定了煤电落后产能淘汰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机组:单机5 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

此外,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机组(不含超(超)临界机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煤电机组,特别是单机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均为应淘汰的产能。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指出,近年来煤电装机规模快速增加,煤电产能过剩潜在风险逐步显现。预计2016年火电新增装机规模将超5000万千瓦。若按此发展态势,未来几年煤电行业将变成现在的钢铁和煤炭行业。他强调,有序发展煤电是煤电行业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战略选择,是实现能源转型、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是发电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实现煤 电行业有序发展须认识到煤电较长时间内仍将是电力供应主力电源,煤电在系统中的定位将逐步由电量型电源向电力型电源转变;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自觉调节作 用,加强宏观指导,科学预警,综合施策,督促理性投资煤电项目。

引导煤电理性发展

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引导煤电理性发展。目前,国家能源局已按“绿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发布了2019年分省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应按预警等级科学控制煤电项目规划建设节奏,避免出现装机冗余现象。

同时,提高淘汰标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所明确的淘汰标准、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此外,存在电力冗余的省份落实“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的措施,适当放缓现有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

其中,“取消一批”是指取消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相应规模滚入当地未来电力电量平衡,2018年后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再逐步安排。 “缓核一批”是指全国13省(区)(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2017年底前暂缓核准除民生 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缓建一批”是指全国15省(区)(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 云南),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2017年底前暂缓开工;正在建设的,适当调整建设工期,把握好投产节奏。

火电利用小时数有望回升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教授林伯强认为,目前煤价难获反弹动力;而煤炭清洁利用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煤炭企业出于逐利本能,可能大规模投资煤电建设。这恰恰是需要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指导、通过约束和监督保障行业理性发展的关键点。

国泰君安 报告则指出,火电面临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规划建设规模较电力需求偏大等问题,是行业主管部门此番祭出“组合拳”的重要诱因。

数据显示,2015年,发电装机增速为10.4%,对应的是全社会用电量微幅增长,火电利用小时创40年新低,预计2016年全国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将在2015年低基数上继续下降10%。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建设步伐放缓,火电行业景气周期将修复,并有望走出低谷,行业2016年开启的下行周期有望在两年内结束。

此外,尽管2015年底以来煤炭价格呈反弹走势,但煤炭行业去产能仍需一定时间,实际产量未必显著下降,相比下游需求微弱,煤炭产能过剩形势仍较严重,煤炭价格难以形成趋势性上涨。不过,火电利用小时数预计2017年至2018年回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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