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联合银证保发文 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

   2016-04-21 16
核心提示:记者2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

记者2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的决策 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引导作用,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脱困升级。

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 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意见提 出,研究实施“贷款封闭管理”,支持钢铁企业加强对国防军工、航天、航空、高铁、核电、海洋工程等重点领域高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能效贷款; 积极扩大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框架下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和资 源整合。大力支持钢铁、煤炭扩大出口,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加快走出去。

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对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 偿能力的钢铁、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债务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分流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 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意见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 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于企业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 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个别行业、企业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作者:吴雨 刘铮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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