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兴宁新闻  兴宁  碧桂园  水口  招聘  车祸  刁坊  兴宁一中  贷款  坭陂 

揭中介租房陷阱:多种理由扣押金 变相要求续租

   日期:2016-04-20     浏览:13    
核心提示:只要多看两次房,房东就立马调价;或经纪人要求增加佣金;或房东要求转嫁佣金;租房从来不给开发票种种租房之痛,郭鸣基本经历了

只要多看两次房,房东就立马调价;或经纪人要求增加佣金;或房东要求转嫁佣金;租房从来不给开发票……种种租房之痛,郭鸣基本经历了一遍。

郭鸣向法治周末记者开玩笑道,从2009年开始,便与北京的房东、中介等结下了“梁子”。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采访多个租房者发现,很多人对于租房过程,都有吐不完的槽,被坑的情况也是五花八门。

多种理由扣押金

和郭鸣一样,“北漂”多年的小张的租房经历也不堪回首,他在租房时不仅遇到了被房产中介“乱收费”的情况,还遭遇中介恐吓。

2014年5月,小张从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经一家小型中介公司介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考虑到价格合理,中介又爽快答应了安装空调的要求,小张立即交付了1000元押金。

结果一个星期后,小张准备拎包入住时,却发现中介不但没有如约安装空调,且要额外增收2000元卫生费。意识到自己被“坑”,小张提出退房申请,但中介却拒绝退还押金。

“中介还叫来地痞,在小区门口恐吓我们。”小张说,有人建议他起诉中介,但考虑到诉讼流程复杂,小张选择不了了之。

杨先生也遇到了押金不退的情况。他在北京市朝阳区租了一个单间,租约到期后,中介却以房屋墙壁损坏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墙壁其实只有一些胶带痕迹,即便要扣钱也只能扣一部分,但最后一分钱也没要回来。”杨先生愤慨道。

据杨先生回忆,身边很多同学都遇到过类似情况,中介或者不退押金、或者变相收费等。

合同藏陷阱

“坑人坑得太厉害了。”北京的安先生想起自己的租房经历,声音不由得提高了两个分贝。

2015年11月,安先生在中介陪同下看完房,与中介签订了合同。

“我以为在北京这样大都市里的中介应该不会坑人,也没仔细看合同就签了。”谈到合同,安先生后悔莫及。

因为在入住的三个多月后,中介就要求安先生强制退房,和他一样被“轰走”的,还有一起合租的另外三个租户。

“中介说是按照合同让你搬走就得搬走。”安先生说。

安先生对法治周末记者称,退房后合同被中介拿走,他只记得合同里有这样的内容:“租户要无任何条件服从管理。”

安先生至今还记得这家中介的名字:北京凯盛嘉业房地产经纪公司有限公司。

记者试图拨通该公司在58同城留存的两个电话号码进行采访,但均显示是空号。

变相要求租户续租

除了个人租户,刚创业的商户在租房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

曾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近期在北京市朝阳区盘下了一家公司,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公司前老板在金泰利达写字楼租的办公室。

曾先生称,自己在做法人变更时,需要金泰利达写字楼方面提供一些资料,但对方以房屋当前的租房合同快到期为由,拒绝提供。

“对方表示,要再续租半年以上,才可以提供复印件。”曾先生表示。

另外,曾先生称,该写字楼与租户签订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并且在租户退房时,物业公司会扣掉一部分押金。针对曾先生的情况,法治周末记者致电金 泰利达写字楼办公室,但一位张姓负责人称:“合同是双方商定的,按照合同执行。”据其介绍,合同由律师起草,可以双方商定,如果租户要求无根据,合同就无 法更改。

前述张姓负责人表示,如果出现租户违约现象,会扣除押金,例如,答应签一年合同,但如果租户用一个月办好公司注册手续,就要求解除合同时。

关于曾先生所提到的法人变更时所需相关资料一事,他则拒绝回应,并表示:“你去问当事人,要核实找他核实。”

律师关于租房的六个建议

租房时权利受损,不仅仅是一人的遭遇。

法治周末记者在百度搜索输入“租房被骗”的关键词,出现相关新闻约104000篇。

其实,如中介不退押金等类似的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为何问题却一直未能解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随着近些年国家相继出台限购政策,旺盛的买房需求被压抑,致使租赁市场活跃,但滞后的监管无法与活跃的市场匹配,且租房市场多属于房东个人行为,监管存在空白点,导致“房屋租赁市场比较混乱”。

另外,严跃进认为,被假房东、黑中介等主体侵权后,租户鲜少积极维权也是造成租房市场上“租户成为弱势群体”的原因之一。而租户维权情况较少,是因为在庞大的租赁者市场下,租户被侵权多属于散户个案,难以形成集中的租户群体去维权。

谈及如何规范租房市场,严跃进对法治周末记者称,传统租房主要针对二手房,但政府也应鼓励房地产公司积极推进一手房租赁,同时加强规范租赁市场合同范本,减少不同城市随意更改合同的机会。

中国房地产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斌律师也提醒租户,应增强法律防范意识,租房时一定要签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因为很多租户历经选房过程后容易疲惫,最后草率签订合同,同时签约经验少,审阅合同效率低,权益容易受损。

李晓斌律师提出了租房时应注意的六个事项:

第一,要核查房屋主人是谁,审核并复印身份证和房产证,要求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留下证据,同时注意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同一个人。

第二,尽量选择大型中介公司,对小中介公司提高警惕,考察其是否具有房屋经纪资格。

第三,认真核查合同是否存在隐性附加费用,并看清费用支付对象。

第四,留存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维权时使用,面对假房东、黑中介等,租户应适当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耐心处理签约或租住过程中的纠纷,涉及到治安事件,积极向派出所保安,若是民事纠纷,要积极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第六,面对中介或物业公司的格式合同,如果涉及自身重要权益,租户应坚持修改,如果修改不了,宁可不租,另外可以充分利用补充条款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格式合同之外,租户可以要求跟中介公司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可协商细化权责。

 
打赏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