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8日消息(记者焦莹 马喆)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居住证暂行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 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将享受到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一共23条。条例中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申领居住证。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表示,居住证政策亮点之一,是明确阐述了居住证的权益,把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在里面,而且 还要把提供的便利服务也要附着于居住证之上。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能够比较有力促进得居住证和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之间权益的接近程度。
具体而言,条例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 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 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便利。
统计显示,全国跨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达到1.7亿。这部分常住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 等方面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问题。居住证条例的推出如何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居住证又怎样与落户政策对接?
《条例》规定了持有居住证和落户的衔接通道,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其中,对于城镇和城区人口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只要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落户。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表示,这一政策将使得在小城镇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迎刃而解,如果在城市人口压力不大,地方环境承载力允许的情 况下,可以比较迅速地积分落户,从积分的过程转变为现实。而且居住证里面的积分,没有做出教育程度的局限,使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孩子的教育权,尤其是 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权问题迎刃而解。所以现在不管是城镇还是小城市,如果流动人口携带的子女在当地生活的话,在义务教育方面,流入地的政府都应该承担起所应 该的责任。
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朱启臻同样认为,方便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小城市落户,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如果鼓励农民工在家乡的中小城镇 实现就业,就容易融入这个城镇,全家可以一起迁入到城市,门槛比较低,融入城市的成本也比较低,这样也有利于中部地区或者中小城市的发展。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类特大型城市,居住证和落户制度如何衔接?《条例》中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 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此前,上海、 广州等地已经根据落户申请者年龄、学历、工作领域等进行了积分落实的试点。
广州积分入户专家余梁介绍,通常讲的积分都是指在基础条件下具备,积分达到60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要求,比如你得在广州有一个稳定就 业,参加社保年限在四年以上,这些是基本条件。等到基本条件达到之后,可以进入排名。广州目前排名,按照这几年经验每年都是三千个指标,只要你能够进入到 三千个指标里面去,就可以入户。
张翼认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居住证制度在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方面将发挥作用,但是由于户籍、观念上的原因,全国居住证政策所释放的政策红 利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进入城市之后,就业方面提供信息帮助,但是劳动力市场之上的一些变化,比如对流动人口的年龄歧视,户籍歧视短期内还不可能消除,所 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政策的利好它是一个逐渐释放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