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1月19日上午,被举报与女下属陶某三年开房410次的南航前高管卢宏业涉嫌受贿罪,在广州中院受审。此前,卢宏业为南航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其被指控收了8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超过500万元。
据指控,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卢宏业分别任南航公司新白云机场南航基地迁建工程指挥部计财处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南航新白 云机场招投标、工程款结算以及南航存贷款、结售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朱某、郑某武、汪某、陈某锋、陈某化、罗某、柳某琪、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406万元 人民币,23万港元,1万美元,手表一只,该手表价值13万元人民币。
卢宏业生于1970年7月,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南航工作,此前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被查是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12日,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月14日被逮捕。
此前,南航就有多个高管落马。2015年11月4日,中央纪委宣布:南航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南方航空董事长司献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 织调查。在司献民落马之前,卢宏业、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群、南航高管徐杰波之外,还有南方航空另外三名副总经理:周岳海、陈 港、刘纤,均已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