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专家谈国企分类:没有交集是最好的

   2015-09-24 8
核心提示:近日出炉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中对于将国企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两大类,有观点认为存在
近日出炉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中对于将国企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两大类,有观点认为存在“一刀切”之嫌。23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张春晓在京指出,公益、商业分类对于国企改革是“最好的分类”。

当天,张春晓就“国企改革与当前中国经济情况”为主题与中外记者交流。

他借用数学中集合的概念来比喻上述分类:“用公益和商业来分类国企,这样就不存在交集,这两个的并集就是国企的全集,它们互为补集。”

张春晓认为,此分类使得国有企业明确各自在市场中的方向,确定各自职能,并且有利于根据不同分类和不同行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针对既有公益性又有商业性的国企应如何分类的问题,张晓春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倒逼机制使得企业内部自行划分,将不同类别业务分成两个公司。该方案成本低,但管理上的“互通有无”会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将公益、商业的产业链“摘”出来,和其他国企的同类产业链放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上,同一平台管理。

“但这跟分黑白子不一样,并非挑出来放一起就可以的。”对于这个较为“理想化”的方案张春晓如此评价。他认为,不能为了摘除产业链而摘除,前提必须保证价值不降低。

张春晓补充道:“两个方案都要尝试,可以率先在电力、能源等公益、商业性都有的行业做试点。”

针对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未来是否会调高的问题,张春晓回答:“不会无限地上交,也不是一刀切的比例,根据行业、发展的不同,这是动态变化的一个数字。”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连起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烟草、能源等行业的上交比例应该更高。另外,国企并购重组、IPO超发和处理“僵尸”企业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可以用于补全社保基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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