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七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2015-09-12 5
核心提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11日发布七项行业披露指引,指引的发布预计将有助于统一沪市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的标准,增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11日发布七项行业披露指引,指引的发布预计将有助于统一沪市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的标准,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从而引导投资者更多地依靠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进行理性投资。

本次披露指引中除了单独制定适用于沪市全体上市公司的“一般规定”外,还包括6个具体行业的披露指引。其中电力、零售、汽车制造和医药制造行业的指引为新制定,房地产、煤炭行业则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和完善。

“一般规定”重点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在商业模式、估值基础、盈利和竞争优势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信息与公司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地揭示投资价值和风险。

从具体内容看,“一般规定”突出强化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监管的三个重要原则,一是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原则;二是相关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原则;三是“不披露即解释”原则。

具体行业披露指引方面,上交所着重从满足投资者需求出发,结合各具体行业的特征,分外部和内部因素、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要求、价值与风险等多个角度,明确了行业关键指标及公司经营性信息的披露标准,以切实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上交所本次发布的第一至七号指引,是在前期行业研究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且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合理吸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上交所表示,未来在行业信息披露监管的力度、深度和专业化程度方面还将进一步加强。

对于现行的行业指引,上交所将在持续评估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定期予以修订完善;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数量变化和实际监管需要,继续研究制定一些细分的、且上市公司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二、三级行业信息披露指引,逐步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上交所也将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在股价异常波动、市场传闻澄清、重大交易、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中,更多地从行业角度丰富信息披露的含金量;进一步在并购重组相关预案的信息披露监管中,增加行业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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