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回归新常态正当其时

   2015-07-28 10
核心提示:此番救市势必会在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留下浓厚一笔。救市绕梁之音仍在,再来谈论救市的合理性没有多少价值,但如何从中引导金融市

此番救市势必会在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留下浓厚一笔。

“救市”绕梁之音仍在,再来谈论救市的合理性没有多少价值,但如何从中引导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可能有着常人难以认识的价值。

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场外配资

把近两年中国金融市场发生的大事进行比较,虽然很容易引发分歧,但其中“有趣”地方颇多:首先是发生的月份基本一致。“钱荒”发生在2013年6月;今年股市大跌主要在6月下旬、 7月初达到峰值。其次是监管部门在事件发生初期的对策基本一致。无论是2年前的流动性紧张、还是今年的股市大起大落,实际上均经历了如下过程:监管部门先 是对问题(2013年上半年的流动性泛滥、股市今年上半年的高杠杆)“掉以轻心”;问题露出苗头后未予立即制止,一定程度上还有所“纵容”;问题似乎有扩 大化趋势后,在短时间内从喊话到采取“急刹车”几乎不给市场正常反应时间;市场实际上已经反应过度时没能立即缓和市场的紧张情绪,反而有反作用力;当矛盾 进一步加深时,又开始急于出招。这在客观上加剧了市场思维的进一步混乱。

事实上,如果认定本次股市下跌的元凶是场外配资,那么只需解 决这个主要矛盾即可:凡是融资炒股的人均是高风险喜好者,场外高比例配资炒股的,则无疑“赌徒”心态较足,即便其账户资产无奈被清零,投资者也理应做足心 理准备。如是,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是:(1)对于已经到达平仓线并无力补足保证金、且其本身资产已经清零的账户,持有人签署“放弃账户上所有资产”的法律 文件;配资方(不管是银行、信托还是配资公司)按照市值的九成折算账户资产(犯错误的人怎么能不受惩罚?);(2)交易所、清算公司以非正常交易方式,一 次性过户到“特别(平准)基金”,该基金由证金公司负责管理;监管部门明确,基金资产冻结6个月-12月;(3)事件平息后,证金公司通过公开发售方式出 售基金;配资方按照3个月为周期,平均分配已经出售基金的现金分配。如此,提振市场基本上不用花费太多子弹;而市场由于没有强平盘,则不太可能出现千股跌 停。平心而论,救市措施的大讨论一定程度上何尝不是稳定市场的一个法宝!

退出救市模式,回归新常态

过去一个多月的股市可谓进入了“紧急状态”,其一举一动引发全球关注,最近IMF也表达了“救市措施应退场”的观点。

第一,考虑到此前所谓“国家队”进场的大张旗鼓,现在应该也有个声明,比如:若无新的特殊情况出现,所谓“国家队”不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同时,对于 已经买入的股票,自动冻结6个月-12个月;如果股市届时仍不稳定,冻结期可以延长。笔者认为,如果不进行类似的表态,那么股市的不确定性难以消除;投资 着的信心难以稳定,那么长期投资就会成为纸上谈兵!

第二,股市回归新常态后,原有已经投资的股票有个原则性的处理方案。现在有观点认 为,救市资金买的都是蓝筹股、且通过ETF方式,因此不存在退出问题。笔者并不认可这一说法。首先,这部分股票是否需要一定的信息披露?例如规模、买的股 票名称、数量及当时买入的标准等等;其次,是否所有买入的股票均是蓝筹股?如何理解富奥股份7月6日的涨停(当天除50成分股外的股票基本跌停)。再次,即便是蓝筹股,如中国石油,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是否坚持长期持有?从这些方面看,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些“库存股票”,可能仍是个棘手的问题。

第三,充分借鉴于1998年香港救市后形成的盈富基金做法,分批有序退出。政府资金不可能永久待在股市;即便是证金公司所使用的银行融资或授信,也不可 能无限期使用;一定程度上,2000多亿证券公司的集体买入的ETF,也应有个持有期约定。同时,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该更加合法化、市场化、长期化。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妥善划分资金性质;二是平准基金下按照股票性质、持有是否超过5%举牌线等划分为数个子基金;如果法律上没问题的话,可以聘请专业 的基金公司或大型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三是按照一定次序,分批出售基金,吸引长期投资者进场,最好避免在二级市场大量抛售,否则市场很容易再度出现大幅 波动。

笔者坚信,中国股市的未来是美好的。如果金融监管机构能够从这两次事件中充分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那么监管理念的市场化就有 希望;如果金融监管当局给银行以合法的方式给股市融资,那么对于股市的实际杠杆就会心中有数,如此即便股市出现暴跌,对于形成的“飓风眼”也会有及时的应 对。当然,惟有股市早日回归新常态,“改革牛”才可能会再度回来。无论如何,如何消除股市的不确定性,稳定投资者信心,这在任何时候均是金融管理层的首要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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