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7月24日晚间公告,因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在20.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事项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暂停民族证券自营业务,暂停核准公司新业务申请,对民族证券及相关高管予以谴责。
方正证券7月24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核查其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20.5亿自有资金投资事项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民族证券分七笔累计将20.5亿元自有资金投向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的月度《证券公司综 合监管报表》及2014年年度报告中,将上述投资计入银行存款,导致报送月度报表和年度报告有误。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证监会北 京监管局称,民族证券2014年9月至今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超过证券公司风控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这一事件也暴露出民族证券在自 有资金、合同和印章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因此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暂停民族证券除固定收益证券以外的自营业务,暂停核准公司新业务的申请,对公 司予以谴责。
同时被谴责的还有民族证券的相关高管,包括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建、财务总监杨英、副总经理何东以及合规总监蔡晓昕。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高管在有误的月度监管报表上签署确认意见,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民族证券20.5亿自有资金违法违规问题,早在今年5月19日就被北京证监局核查并勒令整改。
北京证监局的核查源于审计机构对民族证券2014年的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民族证券母公司方正证券火速组织自查,调查发现,上述20.5亿元并非协议存款,而是民族证券通过恒丰银行将这笔钱全部投向了四川信托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证券在5月12日发布公告称,民族证券该笔20.5亿资金仍有19.5亿元资金未划回,不排除对民族证券资金安全及业务运营带来重大风险隐患;并表示,这笔资金涉嫌违规投资;方正证券同时向监管机构请求介入核查民族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