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在线7月13日消息,浙江省新一轮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即将出台。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一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的内容涉及六个方面:一、充分认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二、工作目标和要求;三、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四、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五、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六、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据了解,在《通知》工作目标和要求中提出:要落实2015年度商品房销售目标任务。特别是商品房库存压力较大,销售企稳回升不明显的城市,要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通知》在合理安排住房及土地供应等内容中,有刚性指标要求。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过大,消化周期超过两年的市、县(市、区),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用地过多,累计消化周期超过3年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而在“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内容中,涉及到了税收、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