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巡视员兼金融服务一部主任季家友在“2015中国(上海)互联网金融峰会”上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高风险本质并没有因为技术的发展而改变。相关部门仍要在坚持开放理念的同时,切实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
季家友表示, 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业务的本质,仍属于金融的范畴,仍然具有传统金融的风险,比如说流动性风险、操控风险等。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发展 阶段、发展环境决定了其有不同于传统金融行业的风险。因此互联网金融仍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务模式还不成熟,容易突破非法集资等监管底线。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没有经过完整的发展周期。在经济下行期,或面临较大的风险压力。二是,互联网金融主要依托互联网开展业 务,开放的网络也有安全的风险。互联网导致去中间化和去中心化,也容易被洗钱等犯罪行为所利用。第三,互联网也面临监管风险等。
此 外,他也指出,在充分发挥第三方支付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防范相关的风险。下一步,一方面要坚持开放理念,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互联 网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促进和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切实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特别是对泄露客户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要加强监管,切实保护消费 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