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止通过乱罚款虚增财政收入

   2015-05-19 19
核心提示:近日,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到

近日,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到2020年要达到三成,禁止通过乱收费、乱罚款来增加财政收入。

《意见》中明确,2015年年底前,各级政府建立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至2020年该比例提高到30%。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见》中提出,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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