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投资或成“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困扰A股“不死神话”走向终结
(记者潘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上市近25年的博元投资迎来了其在沪市的“倒计时”。
多年来,由于上市渠道不畅,不少公司连年亏损却仍以价值不菲的“壳”受到市场关注。形形色色的重组游戏造就了大批“不死鸟”,更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暴富神话”。这也使得股市本应拥有的资源配置和市场化定价功 能被无情扭曲。A股首现因“重大违法退市”,也意味着伴随制度体系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困扰市场多年的“不死神话”正在走向终结。
触发退市新规 博元投资步入“倒计时”
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称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同日上交所宣布,因触发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的新《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的相关条款,将自3月31日起依法对博元投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这意味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后,沪深两市将迎来“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根据相关规定,博元投资股票将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并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之后将被依法暂停上市。公司如未能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其股票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机制中设置退市风险警示环节,主要是考虑到上市公司因该等重大违法情形暂停上市,具有偶发性和突发性等特征,事先难以预见,因而需要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供必要的缓冲和准备。
这位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博元投资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因重大事项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不计入30个交易日内,因此其最后交易日具有不确定性。此外,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的数据有一定限制,参与博元投资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对此需有明确了解。
从去年12月1日创下12.16元的阶段高点,到同月22日以7.52元收盘并停牌,短短十多个交易日博元投资股票下挫近四成。
退市渐成常态 “不死神话”标本终结
与上交所同龄的博元投资,堪称中国股市“不死神话”的一个标本。
博元投资脱胎于1990年12月19日上市的“老八股”凤凰化工。近25年来,它历经数次重组,先后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NST源药、ST源药、ST方源和ST博元的名称存活于A股。
即使退市风险逼近,博元投资依然在重组之路上挣扎。3月2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
上交所方面表示,相关规则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事项作出禁止性规定,但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
伴随退市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状况正在逐步改变。去年6月,*ST长油以“央企退市第一股”的身份谢幕,今年年初*ST二重也开始谋求通过要约收购试水主动退市。加上博元投资,上交所去年以来已有3家上市公司先后进入退市程序。
退市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意味着困扰股市多年的“不死神话”正在走向终结。这有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更有利于有效遏制和威慑重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制度改革推进 优胜劣汰需护航
值得注意的是,在退市渐成常态的同时,股票发行制度改革也在加速推进。
本月初,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待证券法修订完成后,注册制即可落地。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股市正试图通过核心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恢复其“失灵”已久的新陈代谢功能。
不过,改革股票发行和退市制度,显然只是A股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在宣布对博元投资启动退市程序的同时,上交所方面提醒投资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博元投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然而,从以往的实践来看,面对层出不穷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或欺诈上市,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维权之路并不顺畅。这也意味着,中国股市要真正实现公平前提下的优胜劣汰,尚需多领域改革协力推进为其提供有力护航。
作者: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