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间,皇台酒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及董事刘静,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的“限高令”: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高消费;义务履行完毕之前,禁止其法定代表人刘静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
“皇台酒业限高令”限制的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 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 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违反本命令的,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如是称。
对此,皇台酒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解释称,“此事源于大股东上海厚丰与个人的合伙纠纷,二审已经做出和解,但最终也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皇台酒业方面认为,事件涉及纠纷的主体是上海厚丰而非董事刘静,“限高令”是要求刘静禁止以单位财产进行高消费,而非禁止其以自己财产进行高消费,所以该措施不会影响刘静正常履行本公司董事的职务,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究竟是什么纠纷呢?上述皇台酒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股东上海厚丰也有自己的经营业务,并不太清楚其与个人具体是什么合伙纠纷,公司方面也不方便过问太多。
但因为被执行人上海厚丰的法人代表刘静,同时也是皇台酒业的董事,基于此,才对此事进行公告披露。
资料显示,上海厚丰主要是股权管理性企业,成立于2010年2月2日,注册资本2.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静。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市政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销售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
2010年2月9日,上海厚丰以2.21亿元受让北京鼎泰所持有的*ST皇台347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0%),成为*ST皇台的第一大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皇台酒业大股东仍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但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之所以大股东寻求退出或部分退出,一方面是源于行业环境对皇台酒业业绩的冲击,根据2014年业绩预告,公司因中高档产品销量下滑预计亏损约4000万元,较2013年亏损幅度变大;另一方面则是与当地政府在“出城入园”方面产生分歧。
根据武威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方案,自2014年起,主城区不再布点建设工业项目,列入出城入园搬迁改造计划的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迁至位于高坝镇的武威工业园区。“对无特殊情况拒不出城入园、排放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2015年底前一律停产关闭。”
政策初衷是为了重新规划和布局城市发展,这本来是美好的,但是对于经营上遇到困局的皇台酒业而言,时机还不成熟。
公司证券代表陈建英介绍,“首先,原址土地出让收入是建立在公司搬迁的基础上,但目前的烦恼是公司筹不到搬迁所需资金,除了新建项目所需的土地,还需要建设新厂房、购买新设备;其次,目前也不可能为了搬迁马上把老厂区现有生产经营停下来。”
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则反复强调:“如果想做,办法总比困难多。”之所以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出现分歧,主要是双方沟通不到位。“如果觉得投资协议书拟定的框架不妥,我们可以坐下来再协商,但还没来得及谈就一票否决了。”
在陷入僵局后,皇台酒业大股东上海厚丰自2014年12月22日就开始筹划转让股权,但三个多月过去了,仍在苦寻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