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对政府举债规模实行限额管理

   2015-01-04 36
核心提示:1月4日电(记者连振祥)针对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发债渠道混乱问题,甘肃省将通过控制举债规模等措施加强政府举债管理,以建立

1月4日电(记者连振祥)针对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发债渠道混乱问题,甘肃省将通过控制举债规模等措施加强政府举债管理,以建立“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为防止地方政府烂举债、举烂债,甘肃首次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本级和分市县的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可 举借额度,须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融资需求等因素测算并报批,各级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合理确定当年债务举债额度,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

甘肃省政府近日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行了部署。记者从甘肃省政府获悉,从2015年起,甘肃开始着手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据了解,甘肃省仍然允许政府举债,但只有省级政府在经过国务院批准后方可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作者:连振祥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