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用大数据“捕鼠” 近200只基金掌门人请辞

   2014-05-28 11
核心提示:近日愈演愈烈的基金业捕鼠监管风暴,令圈内人人自危,越来越多的贴着基金经理标签的从业人士选择了逃离风暴眼。截至5月中旬,今

近日愈演愈烈的基金业“捕鼠”监管风暴,令圈内人人自危,越来越多的贴着“基金经理”标签的从业人士选择了“逃离”风暴眼。

截至5月中旬,今年已有约200只基金的掌门人请辞,占基金总数近五分之一。随着证监会将稽查“老鼠仓”的板子打到昔日公募“一哥”王亚伟身上,这个数字还在继续发酵。

据悉,近期撞到监管枪口上的基金公司包括汇丰晋信、华宝兴业、华夏基金、海富通、光大保德信红利[-0.51%]基金、嘉实基金、上投摩根基金 等数家,横跨业内几大梯队。最夺目的是王亚伟执掌多年的明星基金“华夏大盘”也名列黑名单,让叱咤风云的公募”一哥陷入舆论泥潭。

所谓“老鼠仓”,是指对具体个股投资掌握信息的基金经理利用其他个人关联账户先低位建仓,待公共资金大举进入拉高股价后,再抛空个人账户牟利。

大数据“捕鼠”

监管层的“捕鼠”行动威慑力的确正在加大,不过也依然面临多重困难。据记者了解,传统的举报形式已逐渐由大数据监控来替代,证监会本身拥有一套 监控系统和专司执法的稽查大队,而沪深两个交易所也拥有监测室,建立了相关模型提供指标预警,但与成熟市场相比,当下的科技执法还未能尽善。

从事基金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的上海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代宏坤对记者表示,由于历史上的一些账户或者投资组合的操作行为都隐藏在数据当中,所以通过数据模型确实可以挖掘出一些线索,再进行核查,但要谈就此杜绝“老鼠仓”为时尚早。

据业内人士介绍,深交所虽然配有几十人的监控室,设置了200多个指标用于监测,其中还针对“老鼠仓”等交易行为建立了专项核查和定期报告制 度,一旦出现股价偏离大盘走势,会派人立马查探异动背后是哪些人或机构在参与,但经系统初筛出的可疑账户数量极多,监控系统本身错误率不低。

而证监会内部人士则对记者直言,利用大数据“捕鼠”的框架几年前就已经搭建,但经过几次更新升级后,监管部门的大数据监控系统灵敏度还不够,仍然只能监测到金额非常大的可疑交易。

立法缺失托管人不作为

据悉,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已将“老鼠仓”上升到刑法高度,并按内幕交易罪处罚。最高判处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不过,在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律师付明德看来,虽然已有法律架构,仍有亟须完善之处。“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涉及众多投资者,‘老鼠仓’损害的 是普通投资者利益,所以法律应该赋予充分民权,在立法时,应该赋予投资者对监管部门充分的监督权,对于监管层失职、渎职和不当行为,有检举、控告提起诉讼 的权利”。

付明德还对记者补充,立法时应该赋予投资者便捷的民事诉讼权,“目前有关证券侵权行为民事诉讼不畅,也是造成老鼠仓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我国 立法迄今未对“老鼠仓”主体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综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并不受理内幕交易、操纵 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

除了立法层面的建设,基金治理结构也被认为要对“老鼠仓”泛滥的现象“负责”。“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是属于契约型基金,治理结构中包含了基金持有 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方,理论上基金管理人应该受到托管人和持有人的双重监督,持有人的监督没有立法支持,而托管人的作用也微乎其微。”一位精通 证券交易的投行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上述人士解释,基金托管人反而成了“老鼠仓”生态链上的一环。“托管人的报酬也是基金公司来支付的,因为被视为优质业务,所以银行可以说趋之若鹜,很难履行监督义务”。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托管协议,一般经过证监会和央行批准,基金管理人就有权更换托管人。“《证券投资基金法》是规定基金合同可以约定托管 人职责在什么情形下终止,但是大多数基金都会约定只要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就可以更换托管人。”上述人士直言,肩负 监督重责的托管人形同虚设。

这同样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在证监会5月9日召开的例行通报会上,下游的银行托管人也成为排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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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轰动一时的“老鼠仓”案

首例“老鼠仓”——唐建生于1974 年,曾任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基金经理

经查明,2006年3月,唐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其所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新疆众和[3.11% 资金 研报]股票,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52.72 万元。2008年4月8日,证监会公布处罚决定,取消唐建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152.72 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使其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因内幕交易而被查处的第一个基金经理。

金额最大的“老鼠仓”——马乐生于1982年,曾任博时精选[-0.31%]股票基金经理

法院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买入相同股票76只,交易金额10.5亿余 元,盈利1800余万元,涉案金额为历史最高。2014年3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马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判处罚金1884万。但检方认为该判决 量刑明显不当,提出了抗诉。

“活雷锋”式“老鼠仓”——钟小婧生于1980年,曾任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上海证监局披露,2009年7月20日到2012年1月3日,钟小婧使用自己账户及其具有部分控制权的张某账户,同步于或者略晚于汇丰晋信各基 金买入同一公司股票,共交易12只,累计买入金额324.8511万元,亏损8.45万元。一般来说老鼠仓都是利用内幕消息,提前布局。等基金入局之后股 价便能上涨,“老鼠仓”操作者则可从中获利。但钟小婧都是同步于或者略晚于汇丰晋信各基金买入同一公司股票。业内人士笑谈:“自己掏腰包帮基金”抬轿“, 简直就是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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