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方案破冰 老年人难买账或遭市场冷遇

   2014-03-22 22
核心提示:饱受争议的以房养老方案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自去年国务院发文要求推动以房养老后,保监会已开始着手推动以房养老方案的制定。3

饱受争议的“以房养老”方案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自去年国务院发文要求推动以房养老后,保监会已开始着手推动以房养老方案的制定。3月20日,市场传出消息,保监会起草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意见,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试点。

“以房养老方案最迟将于上半年出台。”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透露。

不过,对这一方案在市场层面能否被认可和接受,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因为评估困难、操作复杂,且受中国传统观念影响,相关业务推出后老年人很可能“不买账”,或将遭到市场冷遇。

方案成形

保监会起草的征求意见稿称,上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要求包括开业满5年,同时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在试点期间,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3月10日,北京已经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推广,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将作为第一个试点区域,全市失独老人也可以通过养老系统报名。

以房养老反向抵押保险,曾被称为“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现金的养老方式。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将收回住房。

作为养老体系的补充,这种以房养老模式的对象是名下有一套有产权的“老公房”、退休金较低的老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换取现金进行看病、雇护工甚至住进高档养老院。

据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保险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测算,如果一位70多岁的老人在北京南二环有一套价值500万元左右的房产,每月就能拿到2万元至3万元的养老金。

“以房养老作为一个保险产品,计算复杂、涉及政策因素多、牵涉社会观念强。真正做起来需要住建、民政、财政等多部门的配合,单靠一个部门肯定会有障碍。”最早提出“以房养老”概念的孟晓苏如是说。

“以房养老需要各个部门的政策和整个流通环节的配套,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保监会的新方案能否落实还有待判断。”业内人士陈剑波表示。

障碍重重

实际上,早在5年前,上海就曾进行过“倒按揭”模式的以房养老试点,然而却因为市场反应冷淡而黯然退场。

“当时的主要问题在于,金融机构给出的房屋剩余残值,可能会因为低于产权人预期的价值,使双方很难在价格上达成共识。”一家养老产业集团总经理表示。

对此,一位保险企业的高管也对记者表示,早在多年以前,他所在的公司也曾经研究过“倒按揭”的保险方式,但由于实际实施难度过大一直没有付诸实践。他指出,制约险企的主要是技术操作上的难度,包括房产价值的评估、老人生命的预期等。

“一般来讲,把房子抵押出去以后,实际上保险企业应该一直管到老人去世,如果老人活的年龄特别大,对保险公司来讲就有一定的风险。”上述高管告 诉记者,“此外,现在评估的房屋价值可能今后是不断变化的,有可能会升值,但也有大幅度缩水的可能,因此保险公司也面临非常大的风险。”

除了保险企业之外,银行方面在对以房养老方案的跟进上也并不热衷。

“毕竟没有看到真正的以房养老的产品,大家根本就没有这种概念。而从推出以房养老的产品到被市场接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北京招商银行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以房养老在日本、荷兰等国家也有少量的试点,但目前市场空间并不是很大。

曾试点过“养老按揭贷款”的中信银行此前曾经开办过以房养老的相关业务,即老人本人或者法定赡养人以房子为抵押获得贷款,用途必须是为老人养老,期限不超过10年,但实际推广效果也很一般。

此外,一些房地产相关机构对此也不看好。

“我们此前试验过租房养老的方式,与‘倒按揭’的方式有些相似。”北京首家探索“以房养老”的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可是最终由于很少有老人参与,因此现在这项任务基本也不开展了。”

根据中大恒基的模式设计,老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出租自己房屋,租金直接给养老院。老人可选择是按年还是按月收租金。这样的操作模式,当时被业内认为是“相对符合传统价值观念”,但仍然很难有老人能够接受。

“实际上,之前以房养老面临的很多障碍至今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首先传统观念的问题就不容易突破,另外险企、银行、房地产相关机构都有所涉及,缺乏统一的平台。因此方案是否能够真正落地,还需政府多部门协调推进。”孟晓苏表示。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