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下发今年首个监管函 国元农险被指理赔拖沓

   2014-02-14 6
核心提示:昨日,保监会下发今年首个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去年10月16日-30日,保监会对国元农险开展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现场检查。在检
昨日,保监会下发今年首个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去年10月16日-30日,保监会对国元农险开展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现场检查。在检查中,保监会发 现国元农险存在农业险未决赔案制度建设不完善、已实施的未决赔案制度指标尚不能完全实现系统管控以及赔案系统管控不能直接反映财务系统的赔款支付等情况, 如保监会共查出189件案件缺少《索赔资料回执》以及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补充理赔材料的相关证据。

与此同时,保监会还表示,国元 农险对特殊案件管理也不到位。其中,查出95件注销赔案、11件零结案赔案和162件重开赔案未按监管规定处理。而对后续的理赔情况,国元农险也存在农险 赔付不真实的问题,如查出7件农险赔案赔付清单无银行签章证明、169件集体投保农险赔案未能提供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的证明材料。

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压未决赔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2013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我会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理赔制度及管理情况

(一)未决赔案制度建设不完善

农业险尚未建立未决赔案管理制度和积案定期清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已实施的未决赔案制度执行不严格

在商业险方面,未决赔案考核指标尚不能完全实现系统管控和计提考核,执行的考核指标只包括未决件数/金额、结案周期和结案率等六项,且只考核到机构,未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考核到人。

(三)赔案系统管控不健全

理赔系统不能直接反映财务系统的赔款支付情况;非车险、农业险管理制度中的部分关键环节未能通过系统功能和权限设定加以控制,如未强制要求上传电子档案等;理赔系统无法准确区分注销案件和拒赔案件。

(四)特殊案件管理不到位

公司规定超保险索赔期限和报案后6个月仍无法联系到客户核定损失的案件应作零结案处理,超出了监管规定范畴。在制度执行方面,对注销、零结、拒赔、重开等特殊案件未能实现总公司集中管理,缺少必要审批程序,且责任未落实到人。

(五)理赔服务承诺管理不扎实

尚未建立理赔服务承诺考核指标和承诺失信补偿标准。

(六)理赔档案管理不规范

尚未制订理赔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和执行标准,理赔档案归档时效性和内容完整性较差。

二、理赔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未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理赔材料

查出189件案件缺少《索赔资料回执》以及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补充理赔材料的相关证据。

(二)超过责任核定、赔款支付和拒赔通知法定时效

查出88件缺少及时进行保险责任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告知被保险人的相关证据,查出336件赔案支付时间超过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10日以上,查出7件赔案拒赔通知时间超过3日。

(三)特殊案件管理违反监管规定

查出95件注销赔案、11件零结案赔案和162件重开赔案未按监管规定处理。另有87件注销赔案和38件零结案赔案未保留书面或电话录音等注销和零结案原因证明材料,查出15件拒赔案件未出具书面拒赔通知书。

(四)农险赔付问题

查出7件农险赔案赔付清单无银行签章证明、169件集体投保农险赔案未能提供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的证明材料。另抽查阜南支公司10件种植险赔案,通过银 行打卡支付到农户的赔款金额与理赔系统分户清单理算金额存在差异。42家支公司先将种植业保险赔款付至县级财政账户、再转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3家支 公司委托非县级财政部门支付种植业赔款,21家支公司先将种植业赔款付至县级财政账户、再由县级财政将赔款与其他惠农资金每年分批转入农户“一卡通”账 户。

(五)服务承诺执行问题

查出124件理赔案件未按照服务承诺及时完成定损,184件理赔案件未按照服务承诺及时完成支付。

(六)赔案数据问题

公司报送的2012年度摸底未决赔案、已结赔案数据,与实际赔案数据相比减少246件,3件拒赔案件实为注销案件,37件赔案的支付对象与实际支付对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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