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简化跨境人民币直投程序

   2013-12-17 97
核心提示:商务部网站16日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便利化,简化

商务部网站16日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便利化,简化了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相关程序。

《公告》称,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章程变更审批,可按照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到有关部门和银行办理登记、开立账户、资金汇兑等手续。

在简化程序的同时,《公告》仍然强调,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张莫孙韶华)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