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3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80亿元。
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8月22日,票面年利率为4.08%,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22日、8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3年8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2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14%。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10月30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17.3亿元合并上市交易。(徐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