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福特汽车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获得沃尔沃轿车公司100%的股权以及相关资产(包括知识产权)。 C FP 供图
通过跨国并购,我国一些企业获取了国外核心技术,对提升创新能力、获取新的竞争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取得知识产权上也有较大的突破,并且通过并购获取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为构建全球研发网络奠定了基础。
提升了我国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开始,世界跨国直接投资(FD I)快速增长,跨国并购逐步成为国际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渠道。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投资报告》统计,2000年,全球跨国并购额达到11438亿美元,占当年跨国直接投资额的82%。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跨国并购额开始下降,但仍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渠道,2005年全球跨国并购额为11180亿美元,占当年跨国直接投资额的55%。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全球跨国并购金额急剧下降,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也显著下降,2010年占23.7%,2011年占31.1%。
进入21世纪,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额开始快速增长。2011年,我 国 非 金 融 类 对 外 直 接 投 资 达 到685 .8亿美元,同比增长14%,实现了连续十年的增长。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把跨国并购作为“走出去”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企业跨国并购金额快速增加,2009-2011年,我国跨国并购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约占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40%。2012年上半年,我国跨国并购额已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3。
随着并购规模的扩大,我国企业跨国并购逐步从资源类项目向先进技术类行业转变,技术获取型并购增多,国际创新资源逐步成为企业跨国并购的重要目标。
通过跨国并购,我国一些企业获取了国外核心技术,对提升创新能力、获取新的竞争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吉利汽车与沃尔沃汽车达成协议使用沃尔沃授权的核心技术,这是吉利跨国并购取得的后续成果,也是跨国汽车公司首次向我国本土企业转让先进技术。吉利还通过收购澳大利亚D SI公司,把D SI自动变速器的核心技术引入到国内。2010年,比亚迪收购日本狄原磨具厂后,在短时间内掌握了汽车磨具的核心技术,大大改善了汽车磨具水平。早期也存在一些企业收购获取国外核心技术的典型案例,比如,2002年,上海电气收购日本秋山机械,把该公司全球领先的核心技术转移到国内。2006年,长虹集团收购了韩国第三大等离子制造商欧丽安公司75%的股权,该公司不仅拥有全球独一无二的无缝拼接等离子显示器(M ulti-PD P)技术,而且拥有300多项等离子专利。并购后,长虹通过签订技术协议,大量核心技术人员派驻国内,支持绵阳工厂建设和产品开发。此外,重庆轻纺集团通过并购德国萨固密集团获得了汽车密封件行业核心技术,成为国内乃至全球汽车密封条行业的佼佼者。
通过并购,我国企业在取得知识产权上也有较大的突破。2005年,上海汽车收购英国罗孚两项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权,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荣威系列车型。2013年,华为通过参与由12家企业组成的财团收购柯达公司出售的1100项数字成像专利,能够利用这些专利保护自身免受相关影像专利的侵权诉讼,并使用柯达专利解决在审的法律纠纷。联想通过收购IBMPC事业部,获得了IB M在个人电脑领域的知识产权,增强了个人电脑领域的竞争力。北汽以两亿美元成功收购了萨博三个整车平台、两个系列涡轮增压发动机和两款变速箱以及全套核心知识产权,大幅度地缩短了北汽自主研发体系建立的时间,为进军中高端车型市场奠定了基础。
我国企业还通过并购获取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为构建全球研发网络奠定基础。联想收购IBM后形成以美国的罗利、日本的大和,中国的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构成的全球研发网络,构建出全球接近两千人的研发队伍。2005年,上海汽车在收购罗孚75、25产品及罗孚全系列发动机知识产权后,在英国成立了上汽海外(欧洲)研发中心,吸纳原罗孚的工程师,从而迅速启动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北汽在收购萨博汽车整车平台后,打造北汽自主品牌轿车研发平台,大大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2006年长虹集团在收购欧丽安等离子公司后,整合技术资源,形成了以位于四川绵阳的虹欧公司为核心、北京PD P研发中心和韩国PD P研发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等离子研发体系,实现了等离子技术的整合创新,解决了技术来源和技术升级问题。我国多数企业通过并购构建海外研发机构,大大提升了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
跨国并购的氛围日益宽松
一般说,我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获取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几率仍然很低。原因一,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是发达国家或者跨国公司取得竞争优势进而获取超额利润的主要来源,不会轻易让出;原因二,我国企业本身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差距较大,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认知、整合和利用能力不足。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竞争能力提升,我国企业正面临着良好机遇,使更多地通过并购获取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成为可能。
首先,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国外传统优势企业因财务困境而进行整体出售。2012年,我国企业收购了很多全球传统的优势企业,比如,三一重工收购世界混凝土巨头德国普茨迈斯特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收购英国著名品牌食品企业唯他麦60%的股权;海尔集团收购新西兰家电巨头Fisher &Paykel A ppliances等。这些国外传统优势企业拥有的技术和研发能力是我国企业走向世界一流企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其次,世界资产价格下降,降低了并购成本。在世界经济结构调整中,企业出售资产溢价不高甚至折价,为我国企业并购提供了议价空间。比如全球胶片业昔日霸主伊士曼柯达公司于2012年申请实施破产保护,并通过“非战略性知识产权货币化”解决债务问题,使我国华为公司有机会以参加财团收购的形式保护自身免受相关影像专利的侵权诉讼。据M D B C apitalG roup估计,柯达公司拍卖的这部分专利可以带来超过20亿美元收入,最后只以5.25亿美元价格成交。
第三,新兴产业领域并购机遇增多。世界新兴产业研发投资经历了扩张的过程,但是在经济持续低迷压力下,新兴产业领域并购机会增多。2012年,我国民营清洁能源企业汉能控股集团收购德国Q -Cells薄膜子公司Solibro,并于2013年初完成对美国M iaSole公司的并购,从而使汉能获 得 全 球 转 化 率 最 高 的 铜 铟 镓 硒(C IG S)技术,成为规模、技术上皆领先全球的薄膜太阳能企业;2012年,天顺风能收购全球最大的风机制造商V estas旗下丹麦V arde风塔工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同年,金风科技全资收购欧洲领先风电开发商沃尔克斯风能(美国)公司位于美国蒙大拿州马瑟尔谢尔风电场项目。在经济增长放缓条件下,产生了大量待破产的中小科技研发型企业,为我国企业获取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创造了机遇。
另外,世界各国为刺激经济复苏,纷纷制定更为宽松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如提高或消除外国直接投资上限,简化审批程序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并购环境。
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坚壁”仍有待突破
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面临着旧有经济格局的挑战,客观上使跨国并购还存在较多的困难。
客观地说,世界各国虽然被迫出售一些传统的优势企业,但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仍然保护,并购中会采取隐秘手段进行剥离,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认识和甄别,往往在并购后才发现所获资产与并购时的目标相去甚远。比如,上海易初通用机器公司收购国外某公司压缩机技术时,外方刻意夸大专利价值,声称压缩机技术中包含24件专利,其实有21件并未得到授权,真正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只有三件。2010年,我国民营企业腾中重工在收购悍马(H um m er)过程中,制造技术以及设计所有权、外观所有权等知识产权都被排除在交易内容之外。从实践看,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存在并购方案不够系统、科学,缺乏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队伍等问题,企业缺乏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创新战略,本身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价值的认识有待提高,对被并购方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情况也不够了解,在掌握和使用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上缺乏有效的设计和安排,这些都导致我国企业在获取国际创新资源方面效果不好。
并购后的企业整合是决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由于文化差异、法律法规差异以及管理问题,导致企业并购后难以整合最终失败的案例很多。比如T C L对法国汤姆逊公司彩电业务的收购,最终由于企业文化和管理方式难以融合,致使收购失败,对T C L未来发展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上海汽车对韩国第五大汽车厂商双龙汽车的收购,主要为得到对方的SU V技术,当2006年上汽有意和双龙合作开发SU V车型时,双龙工会却向韩国司法当局举报中国人要“偷”本国技术,从而引起韩国检察院的调查和劳资纠纷,最终导致收购失败。
近年来,我国企业虽然有较强的跨国并购意愿,但经常受到不公正待遇,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通过国家安全审查等多种手段阻挠我国企业在资源性及其他“敏感”技术领域的并购。比如,2010年华为在参加收购2W ire及摩托罗拉无线设备部门的两起竞购案中,虽然报价均远高于对手公司,但都被美国以安全名义排除在外;2011年,华为在并购美国3LeafSystem过程中,被美国要求剥离收购对象中的科技资产;三一重工在美关联公司收购风电场也被以影响国家安全名义阻挡。
2012年1月,法国成立了11个委员会,对包括汽车、航空航天、海军和铁路运输、奢侈品、消费者行业、科技、医疗和可再生能源等核心产业进行监督。意大利也将仿效法国,在能源、电信、科技、防务和食品等行业就挫败不受欢迎的外国并购案进行讨论……这些国家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造成我国企业通过并购获取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面临阻碍。
当前,跨国并购作为我国实现技术进步重要途径的作用日益显著,但由于对通过并购实现技术引进或技术集成获得技术突破的路径缺乏有效引导,使之难以发挥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