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日前判处李嘉诚旗下长江实业支付7.76亿澳元逃税款和罚金。对此,长江实业控制的长江基建已经表示将会提起上诉。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维多利亚分院的判决主要涉及长江实业控制的两家公司,分别为长江基建和电力资产控股公司,两家的罚金分别为3.8亿澳元和3.96亿澳元。处罚原因为偷逃税款及罚息。由于这两家香港公司没有提供接受法律文件的通信地址,因为法官在判决时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辩论。两家公司也都没有出席听证会。对于这一判决,长江基建事后表示决定上诉。
从判决情况看,此次长江基建被推上法庭,主要源于澳大利亚税务部门的追款。长期以来,李嘉诚一直是澳大利亚重要的海外投资者之一。长江基建于1999年在香港上市,在上市当年就斥资1.5亿澳元收购了澳大利亚天然气供应ENVESTRA 19.3%的股份,打响了进军澳大利亚市场的第一仗。
在此之后,李嘉诚的长和系频频收购澳大利亚资产,包括悉尼跨城收费隧道、南澳洲电力网络等。澳大利亚税务部门认为李嘉诚旗下公司通过收购获得了大量收益而没有完整的缴纳税款。
最近二十年,李嘉诚一直在奉行“走出去”的策略,以色列、爱尔兰、荷兰、奥地利、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四处都是李嘉诚帝国的身影。在这些国家中,英联邦国家似乎对李嘉诚有着特殊的吸引力。多年来,他投入巨资进入这些国家的基建和公共服务设施领域,包括水、电、天然气、通讯等。(记者 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