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名叫“好食物”的超市,本月初在德国开张。这家超市的特点,就是专门售卖过期食品,并由顾客自行决定愿意付多少钱购买。
这家超市的开办者克拉斯基表示,食物浪费的严重问题,让他决心开办这个超市,专门出售卖相欠佳,以及已经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克拉斯基表示,其实保质期只是商家给消费者的建议,大部分食物即使过期也可放心食用。
克拉斯基强调,超市员工会提醒顾客哪些食品过期,若顾客食用后不适,超市会承担责任。“好食物”部分顾客认同此说法,表示他们可以通过颜色、外观和气味,辨别食物是否变质。
克拉斯基相信,目前社会的趋势,是减少消费及思考如何消费,“好食物”是这趋势的一部分,超市中的家具和设施也都是二手货和回收材料制造。
其实不光是在德国,在丹麦,只要清楚标示且不危害消费者健康,售卖过期食品是合法的。去年在哥本哈根,也有类似的超市开业,并且大受欢迎。这里的商品,是由义工向食品生产商、进出口公司和当地超市收集而来,售价约为普通超市的一半,盈利全捐作慈善。
在国内,有不少网友都有在网上买到过期食品、或者是选择临期食品购买的情况,网友卢小姐表示:“我买网上买过临期食品,打折非常多,马上吃掉所以没什么关系,一般买的都是糖果类,没有买过糕点之类的临期。”
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显示,全球每年生产的食物中,有1/3会被丢弃,若将其中1/4回收,足以让9亿人填饱肚子。以海外生产的牛奶为例,一般的保质期是10月到12个月,从生产环节到运输进入国内,要花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从封关冷藏到开关审验,也要一个月左右,从物流运输到超市上架,还要一个月,而按照相关规定,超市要求的食品销售期是“不过半”,这就意味着液态奶在国内超市,上架销售的时间只有3个月。
虽然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销售过期食品,但有专家认为,为避免类似牛奶这样的浪费现象,超市不妨开设“临期食品”专柜。不少消费者表示,如果保质期不是离得太近,也会考虑购买。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认为,临期的食品从理论上来说未必会对健康造成伤害,但商家应尽到提醒的责任,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其实北京某些大型超市,会在特定时间设置类似专柜。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在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同时,给不同人群创造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也侧面起到了督促超市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