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听取了广州市关于2017年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询问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情况。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广州酒家(越华路店)、王府井超市、越秀区登峰肉菜市场等单位,重点对节日热销的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蔬菜等品种,以及餐饮单位加工操作、散装食品销售、家禽生鲜上市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是否落实。
骆文智强调,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和敏感时期,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意义重大。各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务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全力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据悉,为保障全省人民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底发出通知,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切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开展重点检查抽验,要求各地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开展监督抽检,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近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3个督导检查组,分别对广州、东莞、惠州等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于近期组织了2017年春节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5大类节日热销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共506批次,其中10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